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1-08 10: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指导精神,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条例》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显著提升了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与透明度。通过安居区政府门户网站中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专栏,我们精心管理并更新了60条政府信息,涵盖政策性文件21条,工作动态报道37条,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关键信息2条。这些信息不仅及时反映了住建系统的最新工作进展,还确保了公众对我局工作的全面了解与监督。

(二) 依申请公开

为更好地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我局在多个平台,如百度搜索、政府12345热线等,清晰展示了办公时间、地址等基本信息,并设立了专门的岗位,负责处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需求。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但我局始终保持高度准备,确保一旦收到申请,能够迅速、准确地作出回应。

(三) 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挂帅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局分管领导亲自抓、综合股具体负责、各业务股室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一把手”责任制,确保每一份信息的发布都经过严格审核,由局综合股统一上传,从而保障了信息的权威性与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

贯彻落实《条例》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的原则,对于公众普遍关心的信息,力求做到规范发布及时更新、准确无误、内容完整。同时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开模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安居融媒APP、安逸安居微信公众号、遂宁观察等新媒体平台,以及镇(街道)村公示栏、村村通广播等多种渠道,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信息公开网络,让群众能够便捷地获取所需信息,实现“阳光政务”的目标。

(五) 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二是落实人员保障,由局综合股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AB岗制度,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局综合股负责,所需经费一律落实保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得到充足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55.0436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综合分析来看,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平稳良好、安全可控。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方面深度与完整性不足。对于重大建设项目,公开的信息多为项目基本概况,像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进度的阶段性详细成果等公众关心的内容有所缺失。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方面渠道利用不均衡。过于依赖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信息发布,而对政务新媒体平台的运用不够充分。三是信息公开机制方面监督考核机制不完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指标不细化,缺乏量化标准,难以准确评估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效,无法有效激励工作人员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今后,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改进:一是优化信息公开内容。深化内容解读与细化公开,对于重要政策文件,采用图文并茂、案例分析、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度解读。重大建设项目除基本信息外,定期公开项目建设中的施工进度报告等,确保公众全面了解项目情况。二是拓宽与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多渠道协同运作,建立信息发布同步机制,确保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等多渠道信息同时更新。三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成立内部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互动回应情况等纳入考核范围,实行量化评分。对考核优秀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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