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府办发〔2017〕6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2017年度市场主体
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级各相关部门:
《遂宁市安居区2017年度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遂宁市安居区2017年度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归集共享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合各类信用信息资源,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建立与现代市场体系相适应的社会信用环境,确立信用秩序,构建信用文化,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社会信用体系,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整合信息资源,归集基础信息、基础信息附加、业绩信息、警示信息、提示信息、年报信息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稳步建立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动态更新、互联互通、开放共享的信用监管平台;促进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建设,完善企业信用记录,推动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优化信用服务环境,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在全社会和关键领域广泛运用,逐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
二、组织机构
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领导小组:
组 长:曾 勇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海燕 区政务公开办主任
何成昆 区工商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发改局、区工商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交运局、区林业局、区食药监局、区水务局、区卫计局、区文广局、区农业局、区烟草专卖局、区质监局、区台侨外事旅游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区教育局、区金融办、区经信局、区人社局、区邮政局、区地税局、区法院、区国税局、区国资委、区科技局、区检察院、区监察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投促局、区防灾减灾中心、区公安消防大队、区总工会等区直相关部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工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我区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工商局局长何成昆兼任。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充分认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要注重兼容性和规范性,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
(二)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实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是一项涉及多行业、多领域的工作,必须狠抓落实、全力推进,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
(三)坚持公开共享、注重安全。依法依规,及时规范地征集、存储、处理、共享、发布和使用信息,杜绝信息壁垒,采取安全技术手段,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7年1月至3月)。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搭建好全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组织架构。召开全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部署会议,进行全面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依照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完成各部门信息交换,加强全社会诚信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7年4月至11月)。按照一网(信用遂宁网)、三库(社会组织、个人、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N系统(各部门系统)的要求,严格落实各子系统的信息归集,同时,建立和完善信息归集制度,扩大信息归集范围、充实信息内容,逐步实现各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与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三)验收考核阶段(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为检查验收各部门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职责等落实情况,我区把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加强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牵头部门重点抓,各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形成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和分析,及时做好情况反馈。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和分析工作情况,掌握工作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工作情况反馈机制,提出有效经验做法,以进一步推进和提高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