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保府发〔2021〕1号
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保石镇新冠肺炎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应对突发状况预案》的通知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隔离对象
以下人员必须实施集中隔离: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轻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2.从重点疫区来(返)保石镇人员;
3.不服从“居家隔离”的人员;
4.属地政府认为其他需要集中隔离的。
二、组织指挥
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由保石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由宣传统战委员杨利娟总负责。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设有7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落实有关工作。
(一)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防疫工作专班
1.保石镇贺家井村集中医学隔离点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夏勤华 镇领导 13619088835
郑 宇 镇领导 13649081734
王 平 保石镇卫生院 15982547388
责任干部:阳绪洲 镇干部
陈 军 村干部(负责驻地值班) 18608255205
王成军 村干部(负责驻地值班) 15108115406
胡建平 村干部(负责驻地值班) 13088163000
曾 颖 村干部(负责送餐) 15881938617
胡世爱 村干部(负责代办代购) 13002836628
卢 兰 村干部(负责代办代购)
值守民警:方必强 保石镇派出所 15983092041
医务人员:何 波 保石镇卫生院 18782599941
2.保石镇广胜村集中医学隔离点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陈 才 镇领导 13882571665
蒋 洪 镇领导 15828978567
王 平 保石镇卫生院 15982547388
责任干部:熊因全 镇干部 18113465613
王 全 村干部(负责驻地值班) 18982553689
罗孝伦 村干部(负责驻地值班) 13882542973
胡应志 村干部(负责驻地值班) 15181923471
邓永忠 村干部(负责送餐) 15983056721
聂春秀 村干部(负责代办代购) 13778739065
邹红英 村干部(负责代办代购) 18398175395
值守民警:陈明武 保石镇派出所 15881936281
医务人员:王建军 保石镇卫生院 15983092041
(二)综合协调组
牵头人:袁 璐 镇党政办 18728591753
杨 杰 社会事务办牵头 15282580011
负责对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相关单位的协调。协调对接派出所协助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协调对接卫生院对集中医学观察隔离场所的生活垃圾进行消毒处理,并对垃圾暂存点进行消毒。
(三)物资经费保障组
牵头人:冯 阳 镇财政办 18380399809
周 慧 镇财政办 13547799760
负责经费和物资的保障,财政办负责落实防控新冠肺炎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理所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负责组织应急防护用品、消杀药械以及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
(四)转运交通组
牵头人:蒲 敏 镇交管办 13882521839
谭 勇 保石镇卫生院 13882553791
负责医学观察对象的转运。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建立交通卡口,对入镇车辆、人员进行“逢车必检”及人证查验工作,对发现的重点疫区人员、发热人员及相关接触人员按要求进行闭环处置。与派出所、综合执法所共同做好新冠肺炎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用品等应急物资的运送。
(五)宣传教育组
牵头人:陈虹兵 镇宣传文化中心 15882510692
负责配合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防疫工作专班对集中医学观察的宣传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广播、融媒体等新闻单位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和宣传口径客观报道、正面宣传,关注适度,避免产生社会恐慌。
(六)医疗卫生组
牵头人:王 平 保石镇卫生院 15982547388
谭 勇 保石镇卫生院 13882553791
负责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防控新冠肺炎知识宣传和预防控制工作。负责落实区新冠肺炎应急防控领导小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整体流程设计和集中隔离点的卫生宣教、消毒、隔离等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做好对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的防控知识及具体业务的培训。
(七)其它相关办公室、中心、站所根据各自职责和新冠肺炎集中医学观察点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做好各自负责的人员调集、培训、个人防护及医学观察人员生活物资、饮食、饮水供应及废弃物等各项准备工作,服从综合协调组的统一调配。
三、集中医学观察场所设施要求
隔离场所基本要求:
1.隔离区域相对独立,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消毒剂,通风良好。
2.医学观察场所分为隔离区、清洁区和工作区等,各分区标示明确。
3.为隔离人员设置单独通道进入隔离场所。
4.为医护、安保、服务及其他工作人员设置留宿场所。
5 .工作人员与被隔离观察人员无共用卫生设施。
6 .隔离区域内单间内有独立卫生间、必要的生活设施和生活用品。
7 .隔离区域相关通道和出入口有监控设备。
8 .能保证集中隔离人员正常生活设施,满足卫生、日照、采光、通风、消防等要求,且应满足日常消毒措施的落实。
9 .具有独立化粪池。
10.污水在排放前,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污水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四、集中隔离场所管理
1.隔离场所启用时,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2.隔离人员房间内产生的废弃物,在首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进行收集、转运和处理。
3 .隔离人员首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后,检测结果为阳性者,其产生的废弃物按照新冠肺炎感染医疗废弃物进行转运和处置。
4 .隔离人员首次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其产生的废弃物经外包装消毒后统一焚烧处理或者用含氯消毒液处理后按生活垃圾进行转运和处置。
5.隔离人员解除隔离观察转出后,对房间、设施及物品进行预防性消毒(含氯250-500㎎/L)。
6 .隔离观察期间,被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的隔离人员转移至定点医院后,按要求对原隔离观察房间等相关场所、设施和物品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含氯2000㎎/L)。
7.配备专用的有盖垃圾桶,用于收集使用后的口罩、手套、隔离防护服等。由专门的专业公司进行收集和转运,由卫生院做好相关记录。
五、隔离人员管理
1.隔离人员按单人单间管理,并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不得随意出入本人隔离房间。
2 .饮食采取集中配送、单间内单独就餐方式,饮食应符合营养和卫生的相关要求。
3 .隔离人员集中隔离观察14天,在入住时和隔离期满前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 .隔离期满前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5 .集中观察期间,隔离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结膜充血等症状,立即报告区卫健局协调专用车辆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检测结果为阴性且症状消失后回隔离点。
6 .指定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每日早、晚对隔离人员各测量1次体温和健康询问,并给与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六、工作人员管理
1.集中隔离场所安排充足的医护及安保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按要求监测和记录被隔离观察人员健康状况。
2 .集中隔离场所的医疗、房间服务、安保、后勤保障等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严格到位。
3 .集中隔离场所在入住、解除等环节采取分时段办理、指派工作人员疏导、增设间距标识等措施,确保人与人间的合理隔离距离(1米以上)。
4 .隔离场所安排专人作为消毒人员,并经专业卫生机构培训和指导后才开展消毒工作,消毒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
5 .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两次体温监测和个人健康状况申报,并做好相关登记。
6 .发现健康异常的工作人员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7 .进入隔离区域的工作人员换岗/离岗前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状况评估。
8 .进入隔离区域的工作人员评估为低风险后才换岗/离岗。
9 .工作人员进入隔离区域所产生的废弃物(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等)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10.清洁区和工作区所产生的废弃物经外包装消毒后统一焚烧处理或者用含氯消毒液处理后按生活垃圾进行转运和处置。
11.因工作需要进入隔离场所检查指导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体温监测和个人健康状况申报。
12.进入隔离场所检查指导工作人员采取防护措施(手卫生消毒、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离开隔离场所时并进行手部卫生消毒。
13.除医学观察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接触隔离人员。
七、应急响应
应急处理工作实行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科学有序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一)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在隔离人员出现异常症状后,驻点医生和值守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点位分管领导及卫生院负责人,并第一时间对出现症状患者进行就地管控。疫情防控分管领导要马上核实相关情况,并在情况核实清楚后,立即报告镇主要领导及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卫生院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指挥调度,安排专业人员与救护车辆对异常症状患者进行转运,并及时联系收治医院相关负责人,做好接收准备。
(二)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上级指示,对隔离点实施封锁,对隔离房间进行终末消毒。按照要求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
(三)应急响应终止及评估
在隔离人员异常症状消除,且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后,由辖区卫生院安排专人专车将隔离人员接回隔离点完成剩余隔离。隔离期满后,由辖区卫生院上报区疾控中心提出终止建议,经区疾控中心批准后实施解除。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