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业项目储备管理办法》(川农函〔2021〕445号)、《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储备的通知》(川渔发〔2023〕16号)文件要求,为解决水产池塘养殖对自然水环境的污染问题,加快推进我区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达标治理建设,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我区拟储备并争取2024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请各镇、街道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填报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申报书,于2023年11月2日上午下班前交到区水产站。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一)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重点开展池塘整形清淤、挖沟起垄、护坡及生产道路、管理用房改造、进排水沟渠及管道、泵房泵站等相关项目。
(二)尾水达标治理建设。重点开展复合人工湿地尾水处理模式、“三池两坝”(稳定塘+过滤坝)尾水处理模式、池塘底排污模式、工程化循环水模式、多营养层级立体生态养殖模式、鱼菜共生综合种养原位处理模式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态沟渠、沉淀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潜流/表流湿地、生态塘、过滤坝、净化池、底排污系统装置以及养殖水槽、曝气增养、吸污系统、精准投饲等环保养殖设施设备。
(三)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建设。支持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养殖水域环境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增氧控制系统、精准投饲系统、远程智能控制系统等。
二、储备要求
(一)拟改造的区域承包合同确权剩余有效期不少于5年。
(二)面积30亩以上池塘和生态敏感区域(沿河200米范围内30亩以上)需全部纳入。
三、实施主体
水产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养殖渔民。五年内实施了中央或省级财政相关项目的养殖主体,不得纳入实施范围重复实施。
四、补助标准
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五、联系方式
区水产站,肖云浩,0825-8660379
附件: 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申报书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
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渔业绿色
循环发展试点项目申报书
项目单位: (公章)
建设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二〇二三年 月 日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础条件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三、投资估算
安居区 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工程量及投资概算表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金额(元) | 备注 |
四、资金构成
项目总投资 万元,申请财政资金补助 万元,自筹 万元。
五、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六、项目可行性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