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7年安居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安居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3-1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安居区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遂宁市安居区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年报电子版将通过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anj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遂宁市安居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280号;)邮编:629000;联系电话:0825—8662519;电子邮箱:295175373@qq.com)。

一、概述

2017年,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安居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从实际出发,结合工作职能特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我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同时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有效地推进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确定由局办公室牵头,并指定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度。

2.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依据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

3.政府信息公开初见成效。在区政府的指导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局各所和股室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政务信息网站能做到公开信息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质量能做到做到全面和准确。

4.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实行公开。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特点,对涉及包括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律师、公证管理工作、法治宣传和依法治区工作等在内的工作内容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我们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已达136条。2017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条,其中,概况信息5条,占3.7%;计划总结信息2条,占1.5%;规范性文件信息33条,占24%;工作动态信息91条,占67%;人事信息2条,占1.5%;财政信息1条,占0.1%;

我们加大了对重点信息公开力度

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回复2件【本单位直接答复的区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二)公开形式

在遂宁市司法局网站、部门公开栏、部门电子显示屏、《遂宁日报》《四川法制报》等等

(三)解读政策情况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重点工程项目等进行解读。全年解读政策2条。

(四)及时回应社会热点

通过各种媒体做好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舆情引导,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共收到书面、现场口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本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还有待规范,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今后工作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探索创新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的方式和内容。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遂宁市安居区司法局

2017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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