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安居区东禅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安居区东禅镇 发布时间:2021-01-2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与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着力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党务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1条,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组织宣传统战委员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全镇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党政办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纪委结合协同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行政监察。
       二是严把审核关口。公开内容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公开前经业务部门经办人、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同时进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批,确认公开内容、公开期限、公开渠道无误且不涉密后再经党政办审查,分管党政办领导审批后按时发布。对公开虚假信息或公开内容雷同、敷衍等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由镇党委、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严肃追责。
       三是规范平台建设。坚持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不断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还结合我镇实际,以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为载体,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完整性还有待完善,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尚不平衡;二是信息公开力度与任务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有待加强等。
       (二)改进措施: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系统目录建设,细化公开内容,确保有关信息及时完整发布;二是进一步优化公开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形式解读政策、进一步加强增加与公众互动交流的能力。三是开展信息公开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人员能力水平和专业素养,完善问责机制,确保工作部署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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