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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居区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安居区 发布时间:2017-09-1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关于安居区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

报    告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体目标,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不断夯实基础,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迈出新步伐,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学谋划,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细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发《安居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确定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可检验成果,为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和工作遵循。三是强化工作制度建设。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了“1+6”的法制工作架构,建立起更加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

  (二)深入改革,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步伐加快。一是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突出抓好清权、减权、晒权等关键环节,编制公布了《安居区权责清单》,并严格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川办发〔2016〕35号)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加强行权事项网上运行工作。全年,安居区录入行权事项共计4015项,办件13608件,办结13451件,按时办结率100%。三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清理公布行政许可事项182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88项。2012年以来,共承接上级下放事项38项,办理上级承接项目1473项,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6.73%。四是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严格落实“一个窗口”办事制度,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全年,政务服务中心累计接件1.5万余件,在行政审批业务通用软件实际录入3848件。其中即办件3474件,承诺件374件,按时办结率100%,现场办结率100%,承诺提速61.11%,办理提速100%。五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先照后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等专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了市场活力。六是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督管理机制。印发了《遂宁市安居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安府办发〔2016〕17号),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各执法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编制“一单两库”。

  (三)突出特色,加强管理,规范性文件质量显著提高。一是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令第188-1号)各项规定,落实“三统一”制度。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年,共审查报备《遂宁市安居区进一步促进城区安居大道滨江南路沿线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等规范性文件8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达100%,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

  (四)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行政决策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决策制度。制发了《安居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和《安居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了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和决策调整、停止执行的机制。全年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建议)书,共计18份,提出法律建议20余条次。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贯彻《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截止2016年底,政府法律顾问团为区政府涉法事务和全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余次,审核政府合同11份,较好地从源头上避免行政纠纷的积累,减少了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三是建立完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我区在四届3次常务会上,专题学习了《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14号),要求各级要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结合工作实际,严格遵循相关法定程序,切实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五)强化监督,规范行为,行政执法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区委编办立足区情实际,积极开展调研,科学寻找路径,在交通运输、农业、林业领域进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探索。二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发了《安居区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决定制度》,2016年8月省法制办印发了征求《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行办法》意见的函,待省市正式文件出台后,我区将适时作出调整。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开展执法人员清理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经过清理我区现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706名,对全区20余个单位180余名新申领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岗前执法培训及考试。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2016年区法制办与区检察院先后走访了区食药监局、区林业局、区公安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评查行政处罚卷120余卷,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件。五是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四川省重大行政处罚强制备案规定》,截止2016年底,收到城管分局、卫计局重大处罚备案2件,提出备案审查意见2件。

  (六)加强协调,落实责任,矛盾化解机制不断完善。一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保障和救济职能,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规范行政复议流程,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2016年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二是主动参加行政应诉。严格落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印发了《遂宁市安居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遂安法组办〔2016〕24号),2016年区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件,所有案件均按照生效判决书不折不扣予以履行,及时化解了行政争议。三是充分发挥法制、信访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引导一些行政争议、矛盾纠纷走正当法律程序。全年共接待上访群众687批次,2731人次,息访息诉603批次,受理信访复查申请3件,按时办结率100%。

  (七)强化理念,抓住关键,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高。一是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共组织常务会前学法10次,涉及法律法规16余部,邀请专家学者在中心组学习会上,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进行专题培训。二是强化人员培训。紧跟法治建设步伐,组织全区21个乡镇、2个街道和32个部门,分两期参加了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三是压实责任,逗硬考核。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力度。

  (八)优化服务,突出重点,政务公开力度持续加大。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一年来,以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为依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12条。二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重点推进决策、执行、服务以及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三是积极回应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件并全部办结。

  (九)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将依法行政示范创建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各创建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工作实际,坚持全面推进、突出特色、创出特色、创造经验的思路,精心部署,严格实施,不断探索,努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国税局被确定为全省“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我区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依法行政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二是制度执行尚有差距。区政府早已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统的管理机制,但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仍有差距。三是应诉压力有所上升。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案件数量相比往年呈上升趋势,对政府及其部门在法治时代背景下的工作开展提出了巨大挑战。四是法制机构建设滞后。法制机构和人员配备等方面与上级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使命。五是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标准把握还不够准确。

  三、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我区各级行政机关将继续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努力推动我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上新水平,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谋划。深入推进安居区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协调指导乡镇、部门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依法行政制度创新活动。认真做好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继续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建设网上办事大厅目录管理系统,推广网上办事大厅,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推动各乡镇、部门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将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扩大和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台账、执法文书管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开庭审理力度。强化行政复议决定执行的监督,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延伸监督功能。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合力。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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