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  

来源: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5-06 10: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对《林草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2023年版》作以下修改:

“临时使用林地审批”事项中的“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是”修改为“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删除该事项中“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各项下的具体内容,统一修改为“无”。

“临时使用林地审批”取消收费后,用地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森林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及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特此公告。

 

 

              遂宁市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