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交运安发〔2023〕10号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成都大运会期间我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现将《遂宁市安居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7日
遂宁市安居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按照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开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强责任、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工作总要求,通过专项行动,切实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有效补齐工作短板、堵塞监管漏洞,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走实走细,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为成都大运会成功举办和全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组织机构
局机关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
组 长:杨明辉 局党组书记、局长、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李 兵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远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勇 局党组成员
奉 翔 安全总监、安居区拦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挂职)
郑 佳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何 彪 区交通建设服务保障中心副主任
成 员: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区地方海事处、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公路管理所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局行业安全和法规管理股、局规划和建设管理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行业安全与法规管理股,负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认真开展专项行动。
三、时间安排
2023年4月起至8月底,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各单位要严格督促交通企业及有关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企业、客运场站、渡口、码头、交通在建项目、公路养护道班、超限超载检测站)开展警示教育培训,结合汛期安全防范,组织签订全员防汛防灾及大运会安全责任承诺书。要严格督促交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辨识。建立健全本企业风险隐患清单台账,采取有效措施管控安全风险,做好安全隐患及“三违”行为的自查自改自报,确保安全风险时刻受控、问题隐患“动态清零”。
(二)行业督导检查阶段(6月1日至7月25日)。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结合年度计划和汛期任务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本行业管理部门、交通企业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开展专项行动以及加强汛期安全防范等情况,对本地区本行业的重点企业要分级实行全覆盖检查。要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及时发现交通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联合惩戒、行政处罚、停业整顿、关闭取缔等手段,严厉打击并逗硬处罚,最大限度防范遏制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集中严管严控阶段(7月26日至8月10日)。大运会期间,各单位要严格实施以下超常规举措。道路运输方面,一、二级客运站管理部门每日派员驻站监督,三级客运站加强每日巡查。重点营运车辆实行省级线上抽查发现问题“一日一通报”和市级线上检查“一日一报告”,从严“人、车、户”记分管理,对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顶格记分,严格驾驶员停车教育培训和车辆停运整改。公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缓堵保畅的各项措施,强化涉路施工管理。交通执法队伍和公路养护单位要加强上岗上路力量,突出重点时段加密日常巡查。水上交通方面,重点渡口管理部门每日派员现场驻守,其他渡口加大巡航巡查力度,安装有视频监控的渡口码头、客运船舶坚持每日全覆盖巡看。交通建设领域,建设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得离开项目所在地。严控爆破作业及隧道进洞作业人数严格控制在9人以内。
7月26日至8月10日,各单位要积极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每日都有工作组在一线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各单位要全面梳理总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形成的工作经验和取得的成效,深挖问题隐患根源,有针对性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四、整治内容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研判“五一”小长假、暑假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高火险期行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风险、汛期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自然灾害风险,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提前制定有效措施,强化行业安全防范,扎实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水上运输方面。严格检查水上交通汛期防“跑船”八条措施落实情况。持续开展船舶安全突出问题整治,动态更新船舶台账、排查问题、规范提升和整治取缔四张清单,实现“三无”船舶动态清零。组织开展长期逃避安全监管船舶整治,严查“三无”船舶非法从事运输、非客船载客以及船舶不适航、超载、客(渡)船冒险航行等行为。持续加强渔船检验的监督管理。
(二)公路管理方面。严格检查汛期公路抢通“七不抢”要求落实情况。持续加强对公路桥梁、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部位以及国省干线事故多发易发路段隐患的排查治理,对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必须按要求设置警示防范标识有效管控。持续完善公路安防设施,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危桥危隧改造。全面排查公路沿线标志标线,对不规范、不清晰、不完善的及时改造修补。
(三)建筑施工方面。严格检查汛期交通建设安全防范九项措施落实情况。持续开展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交通建设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督促交通在建工程参建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检查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加强对起重设备、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地下暗挖、瓦斯隧道、高风险隧道以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的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用电、高空作业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和闭环销号。加强隧道、涵洞、桥梁等工程现场施工安全,严格落实防火、防风、防冻、防滑、防中毒、防高坠、防机械伤害等安全措施,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着力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整治使用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报废的特种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工程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以包代管、无资质施工、盲目抢工期、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道路运输方面。严格检查汛期道路运输安全六项措施落实情况。会同公安交警等部门持续开展道路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紧盯“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严格执行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一月一报告”和“人、车、户”记分管理,持续加大客车非法营运、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农村客运车辆超速超员、旅游包车长期异地经营或凌晨2至5点违规运行、驾驶员疲劳驾驶等重大隐患整治力度。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严格落实客货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和日常安全检查,严禁“带病”车辆上路营运。持续加强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组织开展驾驶员行车安全知识、避险技能、极端天气条件下应对措施等培训,强化健康监测,严禁身体不适应、心理不健康的驾驶员上路上岗。严格网约车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整治平台资质不齐、手续不全、违规向双证不齐的车辆或驾驶员派单,以及网约车变相从事班线运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危险货物运输方面。持续开展公路水路行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认真落实对客货运输车辆源头隐患的清零举措,严格执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制度,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运行全链条监管,督促有关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危险货物运输“五必查”要求,督促客货运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新罐车准入,有序消化存量,强化罐车全生命周期管控,严格禁止未经检验合格的危险货物罐车参与道路运输。严厉查处非法托运、违法运输、违规充装危险货物以及超范围经营公路水路行业危险货物运输和瞒报、谎报、非法夹带等行为。
(六)森林防灭火方面。严格落实全区公路水路行业森林草原防灭火“七个一”工作措施,分区分级常态化抓好火险精准防控工作。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动火作业必须依法办理许可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两区三厂”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配备,重点强化工地电器超负荷使用、驻地用电用火、沥青热拌楼、易燃油料等风险环节安全防范。紧盯职责范围内输配电线路、机电系统、充电设施、加油岛等关键部位,聚焦危货运输、动火焊接切割等特殊环节,严格落实防火管控措施。督促防火区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司乘人员对旅客进行防火宣传,严禁司乘人员和旅客在防火区丢弃火种火源。
(七)房屋建筑安全方面。深入开展全区公路水路行业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检查行业房屋建筑是否逐户逐栋全覆盖排查,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建设合法合规性是否按照标准排查到位;是否将隐患房屋全部纳入整治任务清单,隐患房屋是否组织开展房屋安全鉴定,鉴定结果是否真实可靠,并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和工程治理;是否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用作经营用途;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是否立即采取停止使用、人员撤离、封闭隔离等管控措施;重点区域、重要时段是否提升管控级别,加强安全巡查监控。全面整治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持续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八)燃气消防安全方面。严格落实全省公路水路行业燃气安全使用六项措施,持续开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加强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单位食堂、客货运场站、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压实使用燃气的建设项目部食堂、农民工生活区厨房等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直接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责任。加大对客运站、渡口码头、物流场站、公路服务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严防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上车(船),消除火灾风险隐患。
(九)有限空间作业方面。加强汽车维修站点喷烤漆房、线缆井及外电通道、船舶密闭舱室等重点部位,交通建设项目隧道施工、人工挖孔桩作业等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公路水路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方案),配备完善物资设备,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基本应急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大力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引导从业人员提升安全风险意识,主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五、重点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局实施意见,以及《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遂府函〔2022〕165号),将以下工作贯穿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始终,并常态长效抓好工作落实。
(一)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融会贯通,真正将学习成效转化为牢固的安全发展理念和切实有效的工作举措。要认真对照工作措施,全面检视学习贯彻情况、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事故经验教训汲取情况。要通过再学习、再警示、再反思、再发力,层层传导压力,持续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各单位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以及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突发性、不确定性的特点和安全生产季节性特征,定期分析研判,强化风险管控措施。要督促交通企业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认真落实《四川省公路水路交通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及防控要点(2.0版本)》要求,全方位、全过程开展风险辨识,动态更新重大风险清单,强化“图斑化”管理和动态跟踪检测,对风险进行动态分级管控。
(三)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单位要深化巩固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成果,认真部署并组织开展《遂宁市安居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回头看”,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组织专业力量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各企业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严格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推进整改落实。要认真落实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分级判定标准,严格落实隐患“清单管理”“动态清零”“回头见效”等要求,修订完善隐患登记报告、整改公示、督办等制度,持续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各单位(股室)要依职责严格执行汛期道路运输安全六项措施、公路抢通“七不抢”要求、水上交通防“跑船”八条措施、交通建设安全防范九条措施,坚决守住行业安全生产“基本盘”。区公路管理所、局规划与建设管理股要掌握10人以上施工驻地情况,督促交通在建项目工地营地纳入属地乡村防汛防灾体系。区地方海事处要加强停泊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压实监管责任,落实值守要求,确保所有非运行船舶汛前停泊安全有序。区公路运输管理所要更新营运车辆主动防控系统地灾报警点位,随车及时提醒避险避让。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叫醒回应”机制,坚决落实“三个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要求”,最大限度防止因灾造成行业人员伤亡。
(五)重拳出击“打非治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行业各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执法检查,加大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频次和行政处罚力度。依法决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的,及时向信用中国平台推送有关信息,对符合联合惩戒条件的对象,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五进”等活动,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利用公路、桥梁、车船、场站、渡口服务区等交通设施和场所,以及LED、网站、微信和其他电子媒介等手段,广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救援技能。要建立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政务热线、政务网站、举报电话和来信来访等渠道,鼓励一线从业人员和交通参与者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七)切实强化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以及突发事件信息接报有关规定,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全面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及时响应、高效处置。督促各企业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不断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按有关规定和预案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大运会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时离开辖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督促交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团队在岗履职,严防各类生产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相应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确保职责清楚、任务明确、行动顺畅。
(二)健全机制,标本兼治。各单位要以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聚焦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风险防控、隐患治理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进行完善提升、堵塞漏洞、强基固本,从根本上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以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不断强化关口前移、事前防范,着力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转化为治本举措,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各单位要通过专项检查、暗访暗查、线上调度等方式,定期跟踪掌握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省厅及市安委会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阶段性信息、资料报送情况均纳入了2023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和督导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市局将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运用“两书一函”制度提醒、约谈、通报;由此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于4月28日前报送本单位“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4月至7月的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7月26日至8月10日,每日20时前报送当日督导检查情况,8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