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法律援助服务建设水平,区法律援助中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为行动困难、出行不便的群众提供法律上门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近日,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一起涉及高龄老人漆某某赡养纠纷案。考虑到当事人已经80岁高龄,卧病在床,行动不便,为妥善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于5月22日上午,前往位于船山区某市场漆某某家中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工作人员耐心倾听老人的诉求,告知老人依法享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尽赡养义务的权利,让老人切实感受到法律援助的便利,顺利地为老人办好了相关事项,解决了老人出行困难的“麻烦事”。
近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积极推进法援服务“零距离”,援助渠道“零障碍”,不断完善优化便民惠民举措,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制度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保驾护航的法治作用,让群众充分感受法律援助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