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6年安居区常理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常理镇 发布时间:2017-03-0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安排

  2016年,我镇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府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进一步完善、内容进一步规范、时效进一步提高、载体建设成效显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镇人民政府成立常理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彭伟任组长,党政办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党政办,由党政办主任任政务信息公开办主任,安排专人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在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公开内容审批制度,按照具体经办人员初审、党政办主任复审、分管领导审发的步骤,严格推进该项工作。调整充实后的工作机构更加有力于整合资源,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二)拓展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深入贯彻落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在主动及时、规范公开上取得新成效。截至2016年12月30日,全镇累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填报公开政府信息140条。将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http://59.213.112.50)作为门户网站信息来源主渠道,结合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考核办法,要求政务信息公开专人在主动公开信息时,要尽量及时公开,重要政务会议的主要内容要在会议结束后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公开。  依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印发《常理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各办公室和单位要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  

  (四)、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以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为指导,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常理镇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了全镇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明确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的具体内容、公开方式和责任主体,加大对黄金梨产业、脱贫攻坚、环境整治、小农水工程建设、场镇附属工程建设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支撑保障体系仍不健全,电子政务外网使用速度较慢,影响了管理系统的使用;

  二是公开信息的实效有待提高,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存在一季度一报送,或是突击报送的问题。

  三是信息公开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2017年工作安排  

  (一)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坚持产业发展、场镇升级、环境整治、扶贫工程、场镇附属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二)继续加强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个人能力,确保及时、规范、高效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重点公开民生,难热点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公开审核程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正规化建设。

  遂宁市安居区常理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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