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城市分区规划环评第一次公示的基础上需进行第二次公示。本次公示主要就遂宁市安居区分区规划(2016-2030)实施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所在地或者与本规划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或者对本规划环境保护感兴趣的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的意见或建议,对规划实施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其规划支持与否的态度。公众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规划编制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听取参考。如你有任何意见与建议,或者需要索取更加详细的信息,请于公示日10天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一、公示内容
(一)规划修编背景
遂宁市安居区是国务院于2003年12月18日批准撤销遂宁市市中区设立的县级行政区,辖区面积1258平方公里,辖2个街道、21个乡镇,包括柔刚街道、凤凰街道、安居镇、白马镇、中兴镇、横山镇、会龙镇、东禅镇、分水镇、石洞镇、拦江镇、保石镇、三家镇、玉丰镇、西眉镇、磨溪镇、聚贤镇、马家乡、观音镇、步云乡、常理镇、莲花乡、大安乡。安居区位于四川盆地中部,遂宁市西南,东接重庆市,南邻内江市,西靠资阳市,北接大英县,地处成渝经济走廊的腹心地带,是西部重要的矿产资源基地、著名的生态旅游基地。为促进安居区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遂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将安居区纳入主城区,规划年安居将成为遂宁现代产业功能区、居住与休闲功能区、新型城镇化重要吸纳地。与遂宁主城区的同城化发展将为安居的发展带来重大机遇,面临新的发展形势和机遇,安居区交通网络如何布局,如何融入遂宁,对接成渝,从而为安居区的发展奠定坚实的交通基础,成为相关决策管理部门亟待完成的任务。
现阶段,安居区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几大新形势,一是“十三五”规划的客观要求;二是成渝城市群发展战略的影响;三是安居区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但在新的发展要求下安居区目前的发展现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教育设施用地不足;二是缺乏城市商业中心;三是缺乏公共游憩的公园绿地。为了进一步理清安居区的发展思路,对安居区的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等方面进一步安排。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特委托遂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更具有前瞻性、可持续性、可操作性的《遂宁市安居区分区规划(2016-2030)》,且该分区规划已于2017年12月04日取得了遂宁市安居区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决议(遂安人发[2017]28号)。
《遂宁市安居区分区规划(2016-2030)》分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区布局规划”两个层次,分别为安居区规划范围及安居城区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环评的评价范围仅为安居城区规划范围,不包括周围乡镇的规划,规划环评范围面积为60.78平方公里,且本次评价范围不包括化工园区。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文件(川府发[2007]16号)《关于大力推进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中有关规定,需要针对《遂宁市安居区分区规划(2016-2030)》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遂宁福安安居城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派出技术人员,对拟评价区域开展现场踏勘,收集了相关基础资料,在此基础上,结合该区域开发项目的特点和区域自然、社会和环境因素,按规划环评条例和有关技术导则,编写了《遂宁市安居区分区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规划环评将依据国家及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安居区资源、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城市定位、发展方向、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空间布局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层次地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规划概述
1.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其中:
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0-2030年,远景:2030年以后。
2.规划层次与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安居区中心城区范围。因城镇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区域。把可能影响到近期、远期规划实施的地域划入规划区,并考虑到安居区城镇发展的需要,本规划控制区范围面积60.78平方公里,本次规划环评只针对城区,不包括对化工园区的评价。
3.市域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规划
遂宁市安居城区定位为“城市综合副中心,以机械装备制造、清洁能源、航空物流等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宜居新城”。规划区形成“一心两点三轴四片区”的结构形式。一心:位于规划区南部的城市服务核心。两点:位于城区西北部和东部的片区服务节点。三轴:中部东西向高速连线作为城市功能主轴串联主要功能区;城区东部和西部各一条南北向道路串联遂宁及周边市区,作为城市发展次轴。
四片区:东部新城——以解元路、梧桐北路以及琼江河为界的东部区域,以工业集聚为主;老城区——现状老城区以及其北部区域,以居住和生活服务为主;西部新城——以凤鸣街与凤凰大道为界的西部区域,以商服、居住为主;临港区——位于机场东侧,以商务、通航管理为主。
4.市域生态环境保护
地表水达到或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城镇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区域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分别执行规定的0、1、2、3、4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
5.中心城区规划
(1)城市规模。2020年安居区城区范围内城市人口约24.54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4.4%。2030年安居区城区范围内城市人口为43.94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6.9%。(2)城区空间结构。规划区形成“一心两点三轴四片区”的结构形式。
(三)规划合规性分析
经分析,《安居区分区规划(2016-2030)》总体上符合国家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总体上符合四川省的《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征求意见稿)》、《四川省工业“7+3”产业发展规划》、《四川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四川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等上层位规划;亦与遂宁市“十三五”国民经济规划纲要、“十三五”环境保护、旅游、水务及生态城市建设等专项规划相协调;城市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要求。
(四)城市建设现状及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城市建设现状
安居区建立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安居区域成为了综合交通枢纽与物流中心,安居区旅游接待中心,遂宁市工业基地之一,川东能源基地之一。截至2015年,2015年全区生产总值为115.24亿元,同比增长15.1%。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0.19亿元,对GDP贡献率为12.8%,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2.29亿元,对GDP贡献率61.3%,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2.96亿元,对GDP贡献率25.9%,三次产业结构为34.9:36.7:28.4,第二产业为全区国民经济第一大产业。
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安居区近年来主要地表水琼江河水质稳定,各例行监测断面主要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安居区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尚可,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SO2、NO2年日均值能够满足二类功能区标准。根据安居区环境状况公报,安居区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达到区域各类环境噪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
在处理好城市建设、工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三者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安居分区规划的实施不会造成区域大气、地表水及声环境质量超标,不会改变区域地表水、大气、声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功能区划;对于中心城区而言,通过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及产业布局、加强工业企业的污染监控及集中居住区等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监控、加快城区绿化建设、合理规划道路交通、改善能源结构等,更有利于改善城区人居环境及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而言,本轮分区规划在上版规划基础上对中心城区进行了更为合理的布局,在完善区域环保基础设施的情况下,规划环评认为规划的实施将更有利于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
(六)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及目标可达性
本次分区环评将根据安居区资源环境条件,结合规划方案本身,从环境保护角度,主要对规划方案的“中心城区”进行综合论证;并分析规划的环境目标可达性及合理性、产业发展方向的环境合理性;分析规划城市功能定位及产业布局的合理性、规划城市规模的合理性、规划城市空间结构及布局的合理性、规划近期建设项目的合理性、主要环保基础设施规模与布局的合理性以及综合交通的环境合理性。根据分析可知,在采纳规划环评提出的对策与建议前提下,安居区本轮城市规划所涉及的环境目标均可达,可实现城市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
(七)规划实施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
①大力推广清洁能源,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全部能源消耗中的比重。控制第三产业对环境污染的影响,餐饮娱乐服务业全部使用清洁能源,餐饮、宾馆废水得到全面有效治理。②合理安排工业布局。进行工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保留和新建的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发展工业的同时开展清洁生产。③加强中心城区的环境质量监控,关注因城市发展带来的环境变化,并采取有效预防、缓解、治理措施。④加大力度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改善城市道路质量、加强道路冲刷及清扫、减少道路遗撤,控制交通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2.水环境
①划定并严格保护水源保护区,防止上游排污对下游取水造成的影响。现状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或搬迁,规划新建取水口应按规定划定水源保护区,并严格执行水源保护要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应达到100%。②新建污水处理厂,截流和处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做到达标排放。③深化工业污染防治,继续推行污染物的全面达标排放,提高企业污染防治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各排污单位生产废水必须处理达标后才准排放。对重点污染企业实施水污染治理项目,加强已达标污染源的监控和管理。
3.声环境
①交通声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全市道路交通网络化建设和市内道路的“软化”,以降低交通噪声。在主要道路两侧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降低交通噪声的污染。②加强工业噪声管理与防治。工业生产使用固定设备造成噪声污染的单位,必须实行排污申报登记,采取防治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①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②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密封式运输,采用综合处理方法进行处理。2020、2030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应达100%。③建设医疗废物管理中心,加快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置的管理制度,重点加强产生危险废物单位中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管理工作,完善安居城区、区、县危险废物集中管理系统。④调整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实现循环经济。⑤加大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置力度,逐步实现减量化与循环利用。废渣等由产生企业综合利用处理,其它工业固体废弃物送垃圾处理厂处置。
5.生态环境
①保护水土流失敏感区,控制水土流失程度,对水土流失采取治理措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然恢复、生物工程、拦泥沙积蓄水源等工程措施,改善植物立地条件,同时选择耐旱、耐瘠的植物种植。②突出城市绿心和绿地保护建设,扩大绿化用地,发展城市绿化、立体绿化。③保护本土物种资源,防止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的生态破坏。
(八)规划环评总体结论
遂宁市安居区分区规划(2016-2030)在发展目标、产业发展重点、规划布局、环境保护等方面均符合国家及四川省、遂宁市相关规划,与遂宁市环境保护、旅游、水务及生态市建设等相关规划均是协调一致的。规划的实施利于推进城乡统筹进程,促进安居区发挥其区位优势,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评价认为,认真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调整建议和减缓措施,可有效减缓因城市规划实施造成区域不良环境影响,规划城市功能定位、发展规模、空间结构布局总体合理,区域资源及环境条件总体可支撑规划的实施。综上,规划环评认为安居区分区规划总体上体现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基本原则,采纳并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及建议后,可有效缓解区域资源环境的制约问题。从环保角度分析,遂宁市安居区分区规划(2016-2030)总体可行。
二、公示时间
2016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26日,共10日
三、公示地点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canju.gov.cn/
四、联系方式
承担规划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遂宁市明月路787号明月景城商业楼五楼
联系方式:朱工028-85537563Email:382553076@qq.com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遂宁福安安居城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何女士0825-8381895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中段290号遂宁福安安居城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遂宁福安安居城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