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矫正对象冷某文(人员编号5109021995****78)于2024年6月25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2.社区矫正对象刘某(人员编号5109042000****68)于2024年6月25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3.社区矫正对象谢某(人员编号5109021991****14)于2024年6月28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4.社区矫正对象贺某龙(人员编号5109021992****17)于2024年6月28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5.社区矫正对象徐某(人员编号5109021990****36)于2024年6月12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6.社区矫正对象何某洋(人员编号5109021965****12)于2024年6月26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7.社区矫正对象刘某(人员编号5109021990****32)于2024年6月6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8.社区矫正对象彭某国(人员编号5109021974****3x)于2024年6月5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9.社区矫正对象张某长(人员编号5109021975****98)于2024年6月17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10.社区矫正对象周某(人员编号5109021986****91)于2024年6月24日执行地变更至成都市双流区执行,案件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