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府办函〔2017〕14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续报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
标准化生产基地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部门:
根据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发布第十一批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名单的通知》(农绿科〔2011〕7号)要求和《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续报管理办法(试行)》(农绿科〔2012〕22号)精神,安居区成功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基地进入续报期。通过五年的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基地建设成效显著,年总产量4万吨,直接为龙头企业提供优质原料(水稻)5万吨,带动农户6.6万户,助农增收1980万元。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续报任务下达到各相关乡镇(见附件)。各相关乡镇务必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2017年6月底全面完成续报工作。
附件:续报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任务分解表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