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府字〔2018〕3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适应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推动国土资源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7〕4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区环保局增加为遂宁市安居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特此通知。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1日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