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76267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安府办函〔2018〕22号
  • 成文日期: 2017-02-24
  • 发布日期: 2018-03-22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201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8-03-2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办函〔2018〕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现将《遂宁市安居区201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遂宁市安居区201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实  施  方  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遂宁市财政局《关于调减201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遂财建〔2016〕13号)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201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遂安府办发〔2016〕40号)文件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奖励资金总额

  我区2016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69万元。

  二、奖励资金的使用

  根据《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财经领导小组2017年第四次会议纪要》要求,201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适度规模以上生猪养殖场(户)圈舍改造、粪污处理建设补助、生猪防疫服务费用共计454.0174万元,结余资金14.9826万元用于下年度统筹安排使用。

  (一)生猪适度规模以上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补助资金393.8782万元

  1.对52个养殖户(场)新建圈舍64319平方米补助资金363.5207万元,补助标准57元/平方米(其中:1户新建圈舍968平方米屋顶为单层彩钢,补助标准调整为25元/平方米)。(名单见附件1)

  2.对9个养殖户(场)改建圈舍13391平方米补助资金30.3575万元,补助标准25元/平方米(其中:2户改建圈舍3120平方米屋顶为单层彩钢,补助标准调整为15元/平方米)。(名单见附件2)

  (二)粪污处理建设补助资金24万元

  对符合申报条件,并经环保、农业、财政验收合格的13户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4万元。(名单见附件3)

  (三)生猪防疫服务费用支出36.1392万元

  主要用于防疫服务,如购买免疫器具、防护用具、动物防疫所需消毒药品、配置冷链设备和监测物资以及村级防疫服务等支出。对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区农业局实际支出数进行核算,实际支出不足36.1392万元,以实际支出数拨付;实际支出数超出36.1392万元,以36.1392万元拨付。

  三、实行公示制度

  此方案在《遂宁日报·安居周刊》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乡镇,由区农业局按实施方案及时、足额兑付到补助对象的遂宁农村商业银行银行卡。有异议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调查核实、解释和处理,直到无异议后再行兑付。

 

  附件:1.新建规模化养殖圈舍养殖户(场)名单

        2.改建规模化养殖圈舍养殖户(场)名单

        3.粪污处理建设养殖户(场)名单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