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区责任清单

来源:工业集中区 发布时间:2017-10-3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负责工业集中发展区的规划、建设工作

  1.搞好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建设。负责做好园区功能分区规划和入园企业布局选址工作,参与制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入驻企业按集中区同意规划施工建设,协同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对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3.根据园区工业发展需要,提出征地、拆迁、场平计划,并协同国土、拆迁、规划、建设等部门抓好落实。

  4.加强与水电气和金融等要素供给部门协调沟通,为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提供用水、用电、用气和资金保障。

  (二)负责园区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1.提出工业集中发展区年度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园区工业项目包装、宣传、项目推荐工作。

  3.负责园区招商引资项目洽谈、起草合同组织签约。

  4.督促签约企业按合同约定落实项目建设,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按合同约定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兑现各项优惠政策。

  (三)负责园区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

  1.根据政府授权,履行对园区企业进行规划指导、监管、协调服务职能。

  2.切实强化服务职能,委入驻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3.提出县级干部联系企业建议方案,落实项目秘书和企业打工干部制度,负责项目秘书和打工干部的年度考评,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奖惩建议。

  4.随时掌握企业建设和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区委、区政府报告。

  5.贯彻实施工业强省、工业强市、工业强区战略及国家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负责拟定工业集中发展区战略建议,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工业集中发展区内规模骨干企业的培植工作,负责特色产业集群、优势支柱产业的培育,指导企业建设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做好企业直接融资和上市前的培育辅导,组织搞好企业人才引进和培训,指导企业开展对内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7.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委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服务,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园区循环经济发展;协助区经信局做好技改项目登记备案和省列技改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监督项目财政无偿补助资金的使用。

  8.负责指导企业的质量、计量和标准化工作。

  9.指导督促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四)负责搞好工业集中发展区“三个文明”建设。

  1.负责园区企业党建工作。

  2.组织园区企业党建工作。

  3.组织园区企业搞好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

  4.组织园区企业搞好创卫及计划生育工作。

  (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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