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5-00333
  • 公文种类:批复
  • 发布机构:遂宁市人民政府网
  • 文       号:遂府函〔2025〕47号
  • 成文日期: 2025-02-06
  • 发布日期: 2025-02-12
  • 有 效 性: 有效

【市政府】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遂宁市安居区2024年第9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5-02-12 09:5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府函〔2025〕47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遂宁市安居区2024年第9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安居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遂宁市安居区2024年第9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遂安府〔202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呈报的农用地转用请示和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常理镇海龙村1组、2组、3组、4组、5组、村集体共计1.9717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5885公顷、园地1.0075公顷、林地0.3615公顷、其他农用地0.014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遂宁市安居区2024年第9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

三、你区要严格履行转用批后实施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兑现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保证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补偿安置未落实前,不得强行使用被转用土地。

四、你区应按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严格按照土地用途、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供地手续。

五、本批文自批准之日起满两年未实施的自动失效。

此复。

附件:遂宁市安居区2024年第9批次农用地转用情况明细表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6日


附件

遂宁市安居区2024年第9批次农用地转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公顷

单位名称

总面积

农用地

未利用地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安居

常理

海龙

1

0.0320

0.0320

0.0311



0.0009


2

0.0395

0.0395

0.0001

0.0394




3

0.6522

0.6522

0.2475

0.2321

0.1615

0.0111


4

0.3072

0.3072


0.3072




5

0.8275

0.8275

0.2679

0.3574

0.2000

0.0022


村集体

0.1133

0.1133

0.0419

0.0714




集体土地小计

1.9717

1.9717

0.5885

1.0075

0.3615

0.0142


合计

1.9717

1.9717

0.5885

1.0075

0.3615

0.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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