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3-00086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遂安建发〔2023〕349号
  • 成文日期: 2023-11-30
  • 发布日期: 2023-11-30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11-30 16: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建发〔2023〕349号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租赁、安装单位:

近期全国起重机械事故频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有效防范化解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我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通过开展全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摸清行业现状,实施综合治理,清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测、使用、维修等环节市场秩序,构建建筑起重机械完整安全技术档案,强化机械设备寿命周期管理,提升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有效预防和减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行动时间和治理范围

行动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底

治理范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用塔式起重机械、门式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含物料提升机)、流动式起重机械、施工吊篮等。

三、治理内容

(一)企业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在建项目是否根据《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与爬升规则》等规范建立完整安全技术档案与历次安拆验收资料,是否建立并落实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重大结构件及重要电器元件的更换记录,维修保养基地是否正常运转。

(二)安装、使用、拆除程序及设备使用情况。主要检查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拆卸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安装单位是否对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资料和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对基础设置和附着装置、主要进场配件、安卸辅助配件等进行核实检查。

(三)设备现场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以及现场方案的实施情况,安拆、附着、顶升作业设备的四方联检、安装自检、三方检测、使用验收情况,安拆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对照安拆方案持证上岗,制定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施工现场的执行情况,设备实体安全及作业现场安全的防护情况,检验、验收是否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要求执行。

(四)人员履职管理情况。一是主要检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时是否按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人员;二是主要检查监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安装拆卸工、安装公司项目负责人等是否到现场履职。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3年12月4日组织全区存在起重机械的11个在建项目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租赁公司、安装公司召开动员大会。

(二)自查自纠整改阶段(12月5日至12月9日)

根据“动员会会议要求”及前面列出的重点整治内容,请各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逐一进行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对整治期间开工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查),有条件的项目可以邀请第三方(持证)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自查,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我局质安中心(特别强调:如无完整安全技术档案与历次安拆验收资料,我局将根据《JGJ-2010》国家行业标准第2.0.9.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产品严禁使用”的规定执行)。

(三)专项检查阶段(12月9日至12月25日)

我局将在各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根据情况开展专项整治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项目提供虚假资料疑似翻新机,我局将聘请专家对此项目起重机械进行专项检查,一经核实属实,我局将以涉及重大安全隐患限制起重机械租赁、安装公司禁止在我区县置业,并将有关违法线索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26日至12月31)

根据本次专项检查的情况,我局将对各在建项目开展自查自纠情况与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对未开展工作和开展不力的项目要进行严厉查处,并进行全区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筑起重机械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极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项目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细化措施要求,着力推动起重机械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落深落细落实。

(二)依法强硬监督。我局将按照专项整治要求,指导、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及项目部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突出的,必须责令停工整改。对专项整治期间仍然发生高坠事故的,将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

(三)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扎实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的专项整治,推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形成长效机制,实现作业行为和管理的标准化。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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