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颖同志并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规定,按照区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经区政府批准的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我局成立审计组,自2023年2月27日起,对王颖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请王颖同志于审计工作开始时向审计组提交本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审计组组长:陈建春
审计组成员:王 琴 龙春江 冉 雪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遂宁市安居区审计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