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7402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安府办函〔2017〕1号
  • 成文日期: 2017-01-04
  • 发布日期: 2017-02-08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区省级安全社区创建先进单位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02-0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办函〔2017〕1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全区省级安全社区创建先进单位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2016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级相关部门、分水镇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多措并举,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全区省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2月28日,根据省、市安委会通报,我区分水镇成功创建省级安全社区。这对于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推动工作,经区政府决定,对分水镇目标考核分加0.5分,区安监局加0.3分。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力争取得更大更新的成绩。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以受到表彰单位为榜样,努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新局面,

  把我区省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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