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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1-24 16:0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遂安府公〔2023〕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区拟启动遂宁市安居区磨溪008-H26井等16处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008-H26井等16处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拟征收遂宁市安居区会龙镇花亭村3组;三家镇高石村1、5组,芦城村9组,九岭村5组,龙嘴村3、5组;横山镇梨园村3、5组,龙翔村8组,福海村10组,柏桷村6组;常理镇万福村5组;聚贤镇木连寺村1组,方井村2组;西眉镇龙崩村1、3组;磨溪镇向阳村1、2组,猛虎村2、3组,老木垭村4组;安居镇李家堰村6组等部分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遂宁市安居区磨溪008-H26井等16处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次征地由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乡镇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支持和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宜,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青苗或其他地上附着物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遂宁市安居区磨溪008-H26井等16处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拟征收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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