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专项预算的通知》(遂财建〔2022〕190号)精神和《2022年“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油菜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方案》及“天府菜油”三年行动要求,结合安居区油菜病虫害发生情况,在油菜生产区磨溪镇、西眉镇、三家镇、玉丰镇、安居镇、聚贤镇、会龙镇等7个镇实施油菜病虫害统防统治,现就如何做好油菜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天府油菜”三年行动要求,结合油菜病虫害发生情况,选择在油菜生产区域磨溪镇、西眉镇、三家镇、玉丰镇、安居镇、聚贤镇、会龙镇等7个镇实施油菜统防统治30000亩。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4%以下,病虫害防治效果≥80%,病虫害不出现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和农业行业安全事故,满意度达90%以上。
二、实施内容
在油菜生产区域磨溪镇、西眉镇、三家镇、玉丰镇、安居镇、玉丰镇、聚贤镇、会龙镇7个镇实施统防统治30000亩(具体目标任务见附件),主要在油菜抽苔至初花期预防油菜菌核病、油菜病毒病、防治油菜霜霉病、油菜蚜虫、花而不实和控旺。油菜病虫害统防统治采取“一喷多防”达到防病治虫效果。补助标准45元/亩(包括统防统治作业费和高效药剂费用)。
三、项目实施主体
磨溪、西眉、三家、玉丰、安居、聚贤、会龙7个镇。
四、项目实施进度
各项目实施镇必须在油菜花期结束前完成全部统防统治。
五、项目实施程序
(一)发布采购公告,确定承接服务主体
由项目实施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或遴选或竞争性磋商等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力强、履约情况好的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承接主体,并进行公示。
(二)签订服务合同,加强过程监督
项目实施镇与中标服务组织签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服务面积、项目质量监管、项目验收方式、资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承接服务主体与项目村签订服务协议,统一制作服务日志记载服务面积,所用药剂数量,服务日志和服务汇总表由承接主体、服务村、项目实施镇三方签字盖章确认。项目实施镇必须加强承接服务主体服务过程全程监督,确保项目不折不扣完成。
(三)及时检查验收,强化绩效考评
项目完成后,由服务承接主体向项目实施镇提出书面申请,项目镇组织验收小组按照签订服务合同对项目逐项检查核实,并形成验收报告。
六、项目监督管理
一是抓住防治时期。区农业农村局提供准确的病虫防治信息,负责技术指导,抓住防治最佳阶段,确保防治效果。
二是各项目镇加强宣传,印发技术资料,提高该项目的群众影响力。
三是加强对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滞留。
附件:遂宁市安居区2022年“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油菜病虫害统防统治指导镇任务表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遂宁市安居区2022年“天府菜油”产业融合
发展暨产油大县油菜病虫害统防统治指导镇
任务表
镇 | 油菜病虫害统防统治(亩) | 备注 |
磨溪镇 | 2000 | |
西眉镇 | 8000 | |
三家镇 | 8000 | |
玉丰镇 | 3000 | |
安居镇 | 2000 | |
聚贤镇 | 3500 | |
会龙镇 | 3500 | |
合计 | 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