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76752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 文       号:遂安府发〔2018〕6号
  • 成文日期: 2018-07-03
  • 发布日期: 2018-10-18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建设工作方案(2017年-2020年)》的通知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0-1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发〔2018〕6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建设工作方案(2017年-2020年)》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遂宁市安居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建设工作方案(2017年-2020年)》已经区政府四届2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日

 

 

 

 

 

遂宁市安居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

建设工作方案(2017年—2020年)

 

  为全面推进我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建设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2〕1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加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导向,积极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发展的创新环境,为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适应全区创新驱动发展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体系,强化完善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和激励机制,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为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打好坚实基础。

  (二)具体目标 

  1.专利创造持续提升。力争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年均增幅达到20%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8%以上,企业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0%以上,企业专利申请总量占比有显著提高。至试点期结束,年专利申请量和有效专利量达到300件以上,其中有效发明专利在20件以上;植物新品种申请量和授权实现突破,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挖掘和利用。

  2.商标、标志拥有显著增加。商标注册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争取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现突破;同时注重对原有著名商标的可持续发展,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版权、著作拥有明显增加。在全区切实落实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宣传推动全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普通市民使用正版软件,区政府和区直属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率达到90%以上;继续规范出版物市场,打击盗版侵权行为;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登记量年均增长10%以上,至试点期结束,作品著作权登记达1480件以上。

  4.知识产权应用转化效率增加。地方财政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围绕区域主导产业,积极引导、推动、扶持一批专利技术产业化的企业,不断提高企业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率。全区扶持专利产业化项目20项以上,其中支持引进优势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2项以上,安居支柱产业关键技术专利产业化项目10项以上;授权专利奖励实现全覆盖;在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推进融资贷款质押工作;国省专利奖取得实质成效,支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扶优扶强品牌企业。

  5.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完善执法协调协同机制,积极开展相关部门联动执法和专项维权行动,严肃查处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等行为,为创造、创新保驾护航。

  6.知识产权保护氛围进一步浓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每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次以上,教育培训不低于200人次。

  三、工作步骤

  我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分三个阶段开展:

  宣传发动(2017年12月—2018年4月):全面动员部署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建设工作,召开启动大会,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组织实施(2018年4月—2019年12月):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我区工作方案,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同步推进相关工作。

  检查验收(2019年12月—2020年3月):认真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作规程,逐项进行检查,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认真进行整改,做好迎检验收。

  四、重点工作

  (一)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体系

  1.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建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科技及相关工作的区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科技局,区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两名专(兼)职人员,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任务落实,工作稳定且有连续性。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2.充实完善行政管理机构。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牵头单位:区委编办

  3.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指导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其他企业应根据工作需要,明确承担知识产权工作的机构和兼职人员。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责任单位:区工业集中区、区经信局

  (二)强化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1.强化政策引导。建立健全产业规划、科技立项、企业准入、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中的知识产权政策融入和衔接机制,制定与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相应的配套扶持政策,强化知识产权的创新驱动和市场导向作用。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责任单位:区工业集中区、区发改局、区国资委、区目督室、区工商局、区质监局

  2.落实专项资金。将知识产权费用支出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优先支持技术发明、专利申请、品牌商标创建与培育和专利产业化项目。重点支持市场潜力大、技术含量高的专利技术,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对专利实施产业化突出的专利项目按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

  3.完善激励机制。把发明创造与职称、技能评定相挂钩,引导和指导企业做好对发明创新完成人的奖励工作,激发企业职工技术创新活力。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工业集中区、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三)大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1.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通过专利、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行业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战略及制度,提高企业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加快科技成果产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集群。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区经信局、区质监局、区文广局

  2.着力提高授权专利数量和质量。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高企业科技创新、品牌创建的产权化程度和水平,增强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大力提高知识产权、专利技术对支柱行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支撑和贡献,形成一批对经济发展起带动作用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高附加值产品。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责任单位:区工业集中区、区经信局、区商务局

  3.积极实施品牌及标准化战略。加大对驰名(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支持力度;鼓励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申请新品种保护,特色农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保护;鼓励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不断提升品牌、商标、标准等知识产权要素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工商局、区商务局、区质监局

  4.加大知识产权金融扶持。围绕我区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项目实施产业化;加强与金融机构联系,鼓励金融机构以专利权、商标权或驰名商标所有权等为质押给予优先贷款,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商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四)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1.加强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加大我区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协作力度,实现执法协调机构、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工作的有机衔接,建立和完善执法协作机制;知识产权执法部门要结合上级专项行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公安部门要及时处理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司法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局、区文广局

  2.畅通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工商、公安、科技、文广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横向沟通机制,畅通各相关部门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将举报投诉件转交给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并对案件进行跟踪落实,提高办案效率。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区质监局

  3.加强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结合市场整规、打假等行动,做好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监督和执法工作;加强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注重在参展中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以市场专项查处为重点和突破口,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推进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广泛使用正版软件,遏制侵权盗版行为。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文广局

  (五)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普法工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列入全区普法内容,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和“普法宣传周”等重要活动,通过各种科普载体,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增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文广局

  2.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把知识产权知识学习,列入公务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计划;做好面向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青少年的知识产权意识。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

  3.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知识产权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加强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全区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知识产权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牵头部门:区科技局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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