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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区水务局关于区人大四届二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人大建议 发布时间:2018-06-0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安居区水务局

关于区人大四届二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

复 函

  

李平代表:

  你在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农水工程后期管理的建议》(第3号建议),已转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水为生命之源、生产之要,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水利扶贫的具体体现。

  安居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小型农田水利大多为六七十年代修建,虽然经过近几年,特别是中央实施小型水利重点县建设6年来,我区农村水利有较大改观,但我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量大面广,全区确权登记的山坪塘有山坪塘4268口、石河堰516节、提灌站407处。因上级资金投入有限加之地方财政紧张,目前我区还有大量需要整治的五小水利工程。

  小型农田水利管理是农村水利的短板,按照谁所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农村村集体所有的水利工程由村作为实施主体,区水务局及乡镇水务管理站作技术指导,完建后由村集体自主管理,乡镇水务管理站业务指导。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润安供水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日常管理,提灌站等小型水利工程也由乡镇落实了管护人员。

  借着农村水利改革的东风,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农田水利综合改革实施意见)通知》(川水函〔2016〕1633号)精神,抓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运行管护机制创新工作,切实提高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效益。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 黄升 联系电话:13778711628

 

 

 

 

  遂宁市安居区水务局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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