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府办发〔2016〕8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遂宁市安居区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遂宁市安居区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
犯罪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全区打击治理通讯诈骗,有效遏制侵害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手机恶意程序、“黑广播”等通讯违法犯罪活动的发展蔓延势头,经区政府同意,建立遂宁市安居区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跨部门、跨区域打击治理工作,强化打击整治和源头防范;分析违法犯罪形势,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和督导各乡镇、街道社区打击治理工作;组织各有关部门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加强宣传防范。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委宣传部、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法制办、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经信局、区文广局、区公安分局、区金融办、中国农业银行遂宁安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遂宁安居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遂宁安居支行、遂宁市商业银行安居支行、遂宁市遂州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遂宁市安居镇支行、遂宁安居融兴村镇银行、中国电信遂宁安居分公司、中国移动公司遂宁安居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遂宁安居分公司2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区公安分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长兼任。各成员单位安排联络员一名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并于4月2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的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联系电话:18682507012)。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全体会议,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决定事项,经参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同时上报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联席会议,主动研究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共同做好打击治理和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