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安居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0-31 15: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6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5-8551986

地址: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综合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遂宁市安居区麻子滩水库至三仙湖水库连通供水管道工程

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长沟村、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三岔沟村

遂宁市三仙湖水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新云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通过引水管道连通麻子滩水库与三仙湖水库,将麻子滩水库优质原水输送至三仙湖水库补水,工程新建取水隧洞1处,提水泵站1处,输水管线长为21.869km,管线沿线新建3处隧洞,4处跨河。

一、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施工场地进行合理布置,运输沙土车辆不宜装载过满,表面应适当洒水或盖苫布;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防尘布苫盖或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在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各施工区应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

(2)废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机械和汽车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基坑排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施肥;完善受水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强水源及受水库区富营养化巡视和管理工作。

(3)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施工单位要对各施工现场进行合理规划,统一布局;尽量选择低噪声先进的施工设备;合理规划运输线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周边应布设隔声挡墙。

(4)固体废物排放及治理措施:施工弃渣及时运往指定渣场堆放,不得随地倾倒,并做好防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处理点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进行自然植被和野生动物的保护教育;落实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工程竣工后,对临时施工场地、道路等裸露地表进行平整、覆土,采用当地树种、草种等进行植被恢复;围堰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尽可能保留工程河段底质的原始构成和形态,在河岸底部保留原有土坡,用以培育湿生植物,为水生生物提供栖息场所;在施工过程中,杜绝施工人员随意丢弃废物,不得在水体区域内从事破坏环境的活动;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料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严禁堆放于河道岸边,避免雨期造成水土流失或因淋失污染河道水体水质。

二、相关文件

项目于2024年3月21日经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予以了批复(遂安发改〔2024〕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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