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居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安居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3-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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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2016年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编制了《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电子版将通过安居区政务内网(网址:http//:59.213.112.50)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遂宁市安居区行政小区;邮编:629006;联系电话:0825—8663688;电子邮箱:719022626@qq.com)。
一、概述
2016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重要安排部署,把信息公开作为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重要抓手,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创新载体、注重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报告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本报告内容涉及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已达398条。2016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条,其中,概况信息5条,占1.26%;计划总结信息6条,占1.51%;法规公文信息14条,占3.52%;工作动态信息42条,占10.56%;人事信息6条,占1.51%;财政信息80条,占20.10%。其中,重点信息公开22条(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十个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涉及:改善民生方面的政策和实施情况、工作动态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单位机构名称、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单位工作职责、人员分工、公开承诺、联系电话、领导姓名、职务、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服务承诺等信息,此外还设置了办事流程图、办公楼平面示意图等。
(二)公开形式。
根据信息类别,主要采取了三种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窗口作用,及时公布安居区财政局最新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财政报告等。二是通过宣传专栏公布了机关各股室各业务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及办理人员和联系方式等,方便单位和群众办事。三是通过编印《安居财政信息》公开和宣传财政工作动态,财政改革情况以及财政数据统计等相关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区财政局没有接到将依申请信息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也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6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与市政府、区政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还不够广、不够细,信息公开深度还不够,具体承办人员身兼数职,在信息公开工作上投入时间精力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也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为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是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和渠道,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认真编印好《安居财政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水平。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宣传培训,健全监督考核、奖惩激励机制。
四是积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服务,方便人民群众能及时、便利获取相关信息。
五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考评、监督检查和评议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各乡镇财政所信息公开的督促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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