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建发〔2023〕89号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
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区直相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全省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百日攻坚行动督导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全区经营性自建房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成9个督导组,组长由各行业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镇经发办主任组成(见附件)。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督导组负责2个镇(街道),督促指导推动“回头看”取得实效。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结束。各督导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实地督导,每次抽查每镇不少于5个隐患点位。具体时间由各督导组自行确定。
三、重点范围
(一)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特别是仍在开展经营活动的、仍在用于规模居住和存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危房。
(二)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
(三)地质灾害重点监视防御区的自建房。
四、督导内容
(一)百日攻坚行动部署推动情况。重点检查近期全国、
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隐患整治“回头看”百日攻坚行动部署推进情况;人员、技术、资金等支撑保障情况;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再摸排、再甄别情况;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应用情况;涉及违法建设、改变房屋用途等问题移交处理情况;督查检查指出问题举一反三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指导产权人和使用人加强房屋日常安全管理,开展自查自改情况;自建房安全宣传引导、舆情处置情况;安全隐患发现管控整治、举报奖励、转为经营用途安全监管等机制建设情况。
(二)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自建房是否逐户逐栋全覆盖排查录入系统,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建设合法合规性是否按照标准排查到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是否将隐患房屋全部纳入任务清单,隐患房屋是否组织开展房屋安全鉴定,鉴定结果是否真实、可靠,是否根据鉴定结论和处理意见,落实管控措施和工程治理;是否将危房用作经营用途;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是否立即采取停止使用、人员撤离、封闭隔离等管控措施;重点区域、重要时段是否提升管控级别,落实专人包点,加强安全巡查监控。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的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压责任、挑担子,补短板强弱项,切实管住风险,整治消除隐患,全面、准确、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回头看”,把专项整治工作做得更扎实、更到位、更有效。
(二)确保督导实效。各督导组要坚持明查暗访,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系统比对、现场检查以及走访问询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掌握实情。坚持边督导边处置,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督导组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督导检查清单督导相关内容,务必按照要求将此次任务落地落实。此轮检查要轻车简从,不给基层添麻烦,车辆由组长单位负责。
请各督导组及时收集相关信息,认真总结督导工作情况,于每月30日前将当月督导检查清单(附件2、附件3)反馈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中心马祖蓉处(手机:13778710943)
2.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回头看”督查表(政府)
3.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回头看”督查表(点位)
4.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督导报告提纲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