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遂安民函〔2017〕17号
遂宁市安居区民政局
关于遂宁市安居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四十五号
提案的复函
谢红福、田璐、刘萍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提出《关于切实解决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阵地的建议》的提案,我们已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区社区建设的关心、支持。现将提案办理的情况回复如下:
建区后,我区高度重视社区建设,24个城市社区,阵地建设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有4个, 300-500平方米的9个,200-300平方米的3个, 200平方米以下的8个。对社区阵地建设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暂未达标的社区,将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文件精神:新建、改扩建小区必须提供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所需的卫生、体育、文化等公益性服务设施或建设成本价款(约建筑总面积的2‰)执行,同时也将积极采纳你们“四个一部分”的建议,逐步解决部分社区无办公用房和办公用房不达标的问题。
今年区委、区政府安排财政专项资金400万元用于推进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和解决部分社区无办公用房的问题,我们将有重点地先行解决一部分老旧小区和无办公用房社区的办公用房和活动阵地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建设点位选择及前期考察等工作。同时,我们也在积极争取中央、省委、市社区服务站建设专项资金。近两年来,区政府按照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加大投入力度,补齐社区建设“短板”,相信我区社区阵地建设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将逐步得到改观,为推进社区治理能力提升创造条件。
请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还有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田敏(电话:0825-8667609)。
此复
谢谢!
遂宁市安居区民政局
2017年7月5日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存档。
遂宁市安居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印
(共印8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