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矫正对象王某伟(人员编号5109042002****59)于2025年7月9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2.社区矫正对象吴某忠(人员编号5109021987****59)于2025年7月21日执行地变更至成都市锦江区司法局,案件已办结。
3.社区矫正对象邓某(人员编号5109021998****78)于2025年7月11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4.社区矫正对象邓某(人员编号5109021995****71)于2025年7月11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5.社区矫正对象杨某(人员编号5109021978****1x)于2025年7月19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6.社区矫正对象刘某(人员编号5109021982***11)于2025年7月19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7.社区矫正对象杨某(人员编号5109042000****71)于2025年7月28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8.社区矫正对象饶某华(人员编号5109021966****95)于2025年7月31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9.社区矫正对象邓某洋(人员编号5109021996****82)于2025年7月16日执行地变更至成都市锦江区司法局,案件已办结。
10.社区矫正对象吕某广(人员编号5109021979****59)于2025年7月4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11.社区矫正对象简某(人员编号5109042003****96)于2025年7月18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12.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华(人员编号5109021951****90)于2025年7月9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13.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春(人员编号5109021991****99)于2025年7月8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14.社区矫正对象孙某华(人员编号5109021975****75)于2025年7月8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