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安居区社区矫正2025年7月结案办理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9-12 10: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1.社区矫正对象王某伟(人员编号5109042002****59)于2025年7月9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2.社区矫正对象吴某忠(人员编号5109021987****59)于2025年7月21日执行地变更至成都市锦江区司法局,案件已办结。

3.社区矫正对象邓某(人员编号5109021998****78)于2025年7月11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4.社区矫正对象邓某(人员编号5109021995****71)于2025年7月11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5.社区矫正对象杨某(人员编号5109021978****1x)于2025年7月19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6.社区矫正对象刘某(人员编号5109021982***11)于2025年7月19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7.社区矫正对象杨某(人员编号5109042000****71)于2025年7月28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8.社区矫正对象饶某华(人员编号5109021966****95)于2025年7月31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9.社区矫正对象邓某洋(人员编号5109021996****82)于2025年7月16日执行地变更至成都市锦江区司法局,案件已办结。

10.社区矫正对象吕某广(人员编号5109021979****59)于2025年7月4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11.社区矫正对象简某(人员编号5109042003****96)于2025年7月18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12.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华(人员编号5109021951****90)于2025年7月9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13.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春(人员编号5109021991****99)于2025年7月8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14.社区矫正对象孙某华(人员编号5109021975****75)于2025年7月8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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