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X/2023-03275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安府办发〔2023〕2号
  • 成文日期: 2023-06-23
  • 发布日期: 2023-06-26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26 15: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办发〔20232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居经开区管委会,海龙凯歌文旅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遂宁市安居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23



遂宁市安居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

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区委1336总体工作思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市场信心,助力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新标杆和锂电之都引领区。

一、着力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实施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一)推动市场主体更具活力。制定营商环境对标跨越工作方案,落实全国首批50项营商环境试点改革举措、省70项营商环境对标创新举措。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健全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做好1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复核,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0.9亿元。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制定遂宁市安居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3年版)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和告知承诺制,继续推进信易贷工作。全面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逐步取消增值税发票税控设备。落实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开展清退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加快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服务体系。做实惠企政策专门窗口,推动惠企政策一窗聚受理亲清e线企业服务专线诉求,服务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对诉求办理进行回访跟踪,对未按要求办理的诉求事项进行催办、督办。加快僵尸企业清理,对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开展挂牌督办。〔区委营商办、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法院、安居经开区、区经信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居分中心、区热线中心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工作均需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不再列出〕

(二)推动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完善公平竞争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加强对妨碍统一市场、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整治。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持续清理和废止含市场准入限制和阻碍参与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推动实现重大公共资源项目信息互挂、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以及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政府采购市场专项工作,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依托12345”“12315等热线受理渠道,及时受理回应涉公平竞争问题的投诉举报。(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居分中心、区热线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诚信政府加快建设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按时编制各级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督促责任部门与拖欠行为主体加快偿还进度,并做好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公示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管力度,严防新增投诉件,严控新增拖欠账款,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政府合同管理,严格落实《遂宁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督促各各部门诚信履约。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增强各地各部门履行法院判决的主动性。强化和规范双公示工作,开展瞒报、漏报、迟报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区法院、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经信科技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外贸服务更为精细。深入开展外商投资服务专项行动,落实六个一 服务机制,加大统筹协调解决企业困难诉求力度。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审核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区经信科技局、区经济合作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五)持续拓展一网通办。根据企业群众办事需求,12月底前实现60个事项秒批秒办90个事项一证一照办40个事项零材料办50个事项省内通办。建设天府通办安居分站点,推出10个高频应用掌上办。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动关联性强的高频事项实现跨部门、跨层级一件事一次办。完善12345热线管理和服务标准,加强与110”“119”“122等紧急热线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事项落地常态化核查机制,及时查找解决实际办事过程中的中梗阻问题。〔区行政审批局、区热线中心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

(六)强化数据支撑保障能力。建好用好一网通办”“一网监管”“一网公开”“一网协同专区,开展政务数据共享三年行 动,更新发布区级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2023年版)。深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材料等应用,依托省建系统实现电子材料智能匹配办事申请材 料,高频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和免提交,政府侧电子材料、电子 证照等全面加盖电子印章。全面推广应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数字审图、多测合一、联合验收、中介超市和水电气报装等辅线模块。协助区直有关部门加强免申即享政策宣传,推动惠企利民政策快速兑现。〔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政务服务融合发展。规范开展区镇村三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建设,争创一批省级星级便民服务中心、市级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标杆政务大厅,12月前实现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受理办理占比达50%以上。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建立健全前、中、后台相互协调、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探索人工智能(AI+ 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优化企业群众线上线下办事全过程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等功能。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适老化改造。依托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健全常态化投诉反映机制,及时解决线上线下办事标准不同、企业群众不能自主选择办事渠道、未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问题。〔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做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跨省通办,动态调整川渝通办事项清单,建立遂潼政务服务一体化协同发展运行机制。通过全程网办、帮办代办、咨询服务等方式,推动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免证办事项实现 川渝通办。有序推进高频电子证照互认共享和跨区域应用,拓展一卡通一码应用场景,启动一批数字化示范性场景应用试点,推动遂潼税费征管服务一体化实体化运行。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一体化建设行动,完善市场准入异地同标便利化服务机制,探索市场主体跨区域迁移无障碍一次办。深化营业执照异地办、发、领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川渝开放合作区虚拟地址注册登记。依托省、市建立线上服务专区,推动川渝两地惠企政策一站汇聚、精准推送。〔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提升三化水平,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九)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动态调整公布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出台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化管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实施审批。规范许可办事指南,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线上线下审批一个标准、一套材料、一体化办理。全面清理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 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按照全省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完善网上超市相关功能。(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一机制一流程一系统”,推动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27条政策措施》加快推行区域评估”“多规合一”“多测合一。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数据共享方式,强化数据共享质量,进一步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数据精准推送和反馈。(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推广运用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改革经验,有序推进其他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标准化。梳理再造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在四级四同的基础上,推动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全区范围内统一。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则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的事项,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切实打通卡点堵点

(十二)健全监管机制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已建的监管类综合平台全面接入互联网+监管系统,新建系统按照统一标准与市互联网+监管平台做好互联互通。推动建立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机制,规范开展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信用提升行动,推行事前失信警示提醒,实施差异化阶梯式监管,发布企业信用修复流程。在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统计、金融、税费管理、进出口、生态环境、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医药招标采购、知识产权等领域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综合监管。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非法金融活动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及新兴领域中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构建跨部门联合监测预警模型,提高综合研判和协同处置能力,及早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在成品油流通、自建房安全、单用途预付卡等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积极探索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落实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根据市级部门制定的合规经营指南,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重点监管。重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行业特殊地位强制收费等行为。严厉查处水电气领域乱收费,配合市直部门加强售电环节价格监管。持续推动全区医疗三监管(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监管)工作,加大临床合理用药监管力度,提升医疗机构年度数据上传质量,督促医疗机构全面落实问题线索核查处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行生态环保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等行为,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区民政局、区经信科技局、安居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规范执法行为。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防止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全面推行监管执法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事项目录,不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清单)。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执法标准规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问题整改。〔区司法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区政府办公室要将工作要点确定的改革任务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督促作用,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主动认领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落实。各牵头部门(单位)和责任部门(单位)于2023915日、125日前将相关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报送安居区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股。

 

附件:遂宁市安居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重点任务台账




附件

 

遂宁市安居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重点任务台账 


序号

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工作推进情况

一、着力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实施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一)推动市场主体更具活力

1

制定2023年营商环境对标跨越工作方案,落实全国首批50项营商环境试点改革举措、省70项营商环境对标创新举措。

区委营商办

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经信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法院、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经济合作局

 

2

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健全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做好1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复核,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0.9亿元。

区财政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经信科技局、区金融办、区税务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3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制定遂宁市安居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3年版)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和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4

全面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逐步取消增值税发票税控设备。

区税务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5

落实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开展清退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加快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服务体系。

区发展改革局

区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居分中心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6

做实惠企政策专门窗口,推动惠企政策一窗聚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7

受理亲清e线企业服务专线诉求,服务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对诉求办理进行回访跟踪,对未按要求办理的诉求事项进行催办、督办。

区热线中心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8

加快僵尸企业清理,对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开展挂牌督办。

区法院

安居经开区

区经信科技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二)推动市场环境更加公平

9

完善公平竞争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加强对妨碍统一市场、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整治

区市场监管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10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持续清理和废止含市场准入限制和阻碍参与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

区发展改革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11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推动实现重大公共资源项目信息互挂、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以及评标专家资源共享。

区发展改革局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居分中心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12

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政府采购市场专项工作,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

区财政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13

依托12345”“12315等热线受理渠道,及时受理回应涉公平竞争问题的投诉举报。

区热线中心

区市场监管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三)推动诚信政府加快建设

14

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按时编制各级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

区发展改革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15

督促责任部门与拖欠行为主体加快偿还进度,并做好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公示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管力度,严防新增投诉件,严控新增拖欠账款,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区经信科技局

区财政局

区国资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16

加强政府合同管理,严格落实《遂宁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督促各各部门诚信履约。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增强各地各部门履行法院判决的主动性。强化和规范双公示工作,开展瞒报、漏报、迟报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区法院

区司法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四)推动外贸服务更为精细

17

深入开展外商投资服务专项行动,落实六个一 服务机制,加大统筹协调解决企业困难诉求力度。

区经济合作局

区经信科技局、区商务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18

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审核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

区税务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二、着力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五)持续拓展一网通办

19

12月底前实现60个事项秒批秒办90个事项一证一照办40个事项 材料办50个事项省内通办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街道、园区)

 

20

建设天府通办安居分站点,推出10个高频应用 掌上办。上线4个县级分站点,推出10个高频应用 掌上办。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动关联性强的高频事项实现跨部门、跨层级一件事一次办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街道、园区)

 

21

完善12345热线管理和服务标准,加强与110”“119”“122等紧急热线的协同联动。

区热线中心

区公安局

区消防救援支队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22

建立健全事项落地常态化核查机制,及时查找解决实际办事过程中的中梗阻问题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六)强化数据支撑保障能力

23

建好用好一网通办”“一网监管”“一网公开”“一网协同专区,开展政务数据共享三年行动,更新发布区级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2023年版)。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24

深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材料等应用,依托省建系统实现电子材料智能匹配办事申请材料,高频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和免提交,政府侧电子材料、电子证照等全面加盖电子印章。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25

全面推广应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数字审图、多测合一、联合验收、中介超市和水电气报装等辅线模块。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26

协助区直有关部门加强"免申即享"政策宣传,推动惠企利民政策快速兑现。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七)推进政务服务融合发展

27

范开展区镇村三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建设,争创一批省级星级便民服务中心、市级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标杆政务大厅、,12月前实现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受理办理占比达50%以上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建立 健全前、中、后台相互协调、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街道、园区)

 

28

探索人工智能(AI+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优化企业群众线上线下办事全过程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等功能。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适老化改造。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29

依托"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健全常态化投诉反映机制,及时解决线上线下办事标准不同、企业群众不能自主选择办事渠道、未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问题。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八)做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

30

持续深化跨省通办,动态调整川渝通办事项清单,建立遂潼政务服务一体化协同发展运行机制。通过全程网办、帮办代办、咨询服务等方式,推动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免证办事项实现川渝通办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31

有序推进高频电子证照互认共享和跨区域应用,拓展一卡通一码通应用场景,启动一批数字化示范性场景应用试点,推动遂潼税费征管服务一体化实体化运行。

区市场监管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税务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32

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一体化建设行动,完善市场准入异地同标便利化服务机制,探索市场主体跨区域迁移无障碍一次办。深化营业执照异地办、发、领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川渝开放合作区虚拟地址注册登记。

区发展改革局

行政审批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33

依托省、市建立的线上服务专区,推动川渝两地惠企政策一站汇聚、精准推送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三、着力提升三化水平,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九)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34

动态调整公布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出台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区委编办

区司法局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35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化管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实施审批

区政府办公室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36

规范许可办事指南,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线上线下审批一个标准、 一套材料、 一体化办理。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37

全面清理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38

按照全省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完善网上超市相关功能。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十)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39

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一机制一流程一系统,推动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27条政策措施》,加快推行区域评估”“多规合一”“多测合一

区发展改革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40

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41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数据共享方式,强化数据共享质量,进一步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数据精准推送和反馈。

区市场监管局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十一)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

 

 

 

42

推广运用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改革经验,有序推进其他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标准化。梳理再造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在四级四同的基础上,推动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全区范围内统一,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则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的事项,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编办

区司法局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十二)健全监管机制

43

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已建的监管类综合平台全面接入互联网+监管系统,新建系统按照统一标准与市互联网+监管平台做好互联互通。

区行政审批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44

推动建立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机制,规范开展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

区发展改革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45

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信用提升行动,推行事前失信警示提醒,实施差异化阶梯式监管,发布企业信用修复流程。

区发展改革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46

在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统计、金融、税费管理、进出口、生态环境、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医药招标采购、知识产权等领域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行业主管部门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十三)推进综合监管

47

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非法金融活动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及新兴领域中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

   行业主管部门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48

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构建跨部门联合监测预警模型,提高综合研判和协同处置能力,及早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隐患。

  行业主管部门

  区行政审批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49

在成品油流通、自建房安全、单用途预付卡等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积极探索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

行业主管部门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50

落实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根据市级部门制定的合规经营指南,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

  行业主管部门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十四)加强重点监管

51

重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行业特殊地位强制收费等行为,严厉查处水电气领域乱收费,配合市直部门加强售电环节价格监管。

区民政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经信科技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52

持续推动全区医疗"三监管"(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监管)工作,加大临床合理用药监管力度,提升医疗机构年度数据上传质量,督促医疗机构全面落实问题线索核查处理。

区卫生健康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53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区应急局

区经济科技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54

实行生态环保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安居生态环境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55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等行为,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快速协同保护体系。

区市场监管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十五规范执法行为

56

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防止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全面推行监管执法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事项 目录,不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清单)。

区司法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57

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执法标准规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问题整改。

区司法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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