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M/2024-00074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
  • 文       号:遂安市监发〔2024〕19号
  • 成文日期: 2024-03-21
  • 发布日期: 2024-03-22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3-22 16: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现将《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

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省、市、区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围绕破解当前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监管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聚焦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实施治本攻坚行动,着力在法规标准、制度机制上补短板,在责任落实、安全文化上夯基础,在安全科技、安全工程上促提升,织密织牢安全防范责任网络,着力消除安全监管死角盲区,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整治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市场监管部门守牢安全底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明显改善,质量监管机制模式更加优化,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科技支撑更加有力,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持续下降,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宣传贯彻行动

1.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年度专题学习重点任务,作为局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学习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安全工作专题会等多种形式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全面系统学习,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办公室负责,其他相关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年度宣传工作重点任务,作为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活动的重要内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活动,邀请资深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宣讲,在主要媒体开设专题报道,形成集中宣传声势,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特监股、质量股负责。〕 

(二)提升相关单位管理能力和人员素质

1.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每月听取特种设备安全情况汇报,定期组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事故应急演练,建立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积极运用监督抽考、教育培训等手段,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履职能力。2024年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遂安市监发〔2023〕50号)要求,配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2025年至2026年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监督检查、检验以及各类考核巡查等方式掌握的情况,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将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督导整改有机结合,推动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摸清掌握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底数,扎实推进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两个规定”落实。督促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配备质量安全员、质量安全总监,按照排查重点和台账清单开展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整改,有效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特监股、质量股负责。各市场监管所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不再列出〕

2.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作业人员素质。加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推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重点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利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等活动加大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培训考核力度,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加强内部培训和考核,充分发挥特种设备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作用,大力开展相关人员能力培训。优化完善作业人员考试准入,加强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管理,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网络售卖作业人员证书、从事虚假查询(网站)活动等违法行为。〔特监股负责〕

(三)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

1.开展锅炉安全提升行动。2024年底前,重点整治生产单位未按设计文件鉴定制造、虚标参数,使用单位违规改造、D级以上锅炉“三无”(无登记、无检验、无证作业人员),检验机构未按技术规程检验等问题。2025年底前,推动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持续打击“大容小标”、未按要求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电站锅炉安装质量专项整治,严格安装和监督检验质量,严防锅炉材料错用、混用等,进一步提升电站锅炉产品本质安全水平,2026年底前完成新建锅炉现场监督检查全覆盖。〔特监股负责〕

2.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以推行电梯维保记录无纸化为总牵引,以排查杠杆式鼓式制动器、反绳轮等安全部件安全隐患为重点,持续深入推进《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以贯彻落实《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为主线,安全、平稳、有序推进全市电梯检验、检测分离,规范电梯检验、检测数据标准、检验项目及检验检测标准,要通过不定期抽查检验检测报告及电梯使用管理质量情况,及时查处虚假维保、检验检测走过场、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特监股负责〕

3.开展液化石油气瓶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未经许可或超过许可日期充装行为,严查充装单位充装前后检查制度不落实,充装非自有产权瓶、超期未检瓶、报废瓶等行为;报废瓶未按技术规范要求处置,追溯系统中气瓶档案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以及追溯系统未有效运行等问题。〔特监股负责〕

4.推进化工企业特种设备排查整治。聚焦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风险特点,推动化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并落实整改。针对超设计使用年限的老旧装置,要督促企业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改造升级,一时不能改造的要通过降压力、降温度、增技防等措施,切实保障在用设备的安全运行。各所及相关股室、队要在企业自查自纠和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并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特监股负责〕

5.开展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排查整治。在2023年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开展A级过山车类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运营使用单位的隐患自查自改能力;开展“悬崖秋千”设备隐患整治,结合实施《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从生产、使用、检验各个环节,严格依法加强监管,提高悬崖秋千设备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游乐安全;持续开展客运索道应急能力提升建设,强化运营使用单位规范化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特监股负责〕

(四)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动

1.突出监管重点。将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烟花爆竹、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防爆电气、电线电缆、车载常压罐体、安全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储能电站电池等产品作为重点,聚焦生产销售单位集聚区、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市场销售门店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动。〔质量股负责〕

2.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实施质量安全责任生产流通双向追查,严格进行后处理。加强生产销售单位现场检查,重点查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销售“三无”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产品的行为。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及时督促生产销售单位限期整改,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生产销售单位进行约谈。〔质量股负责〕 

(五)强化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

1.严格审批制度。在企业登记注册中,对于安全生产领域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登记前置审批的,依法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的制度,未取得相关生产经营许可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 〔法规股负责〕

2.聚焦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持续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将燃气安全整治重点领域中制售伪劣“灶、管、阀、气”等质量违法行为纳入2024年“铁拳”行动重点打击。2024至2026年期间,将持续选择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的1至2个领域纳入年度“铁拳”行动重点任务,从严从重予以打击。 〔执法大队负责〕

3.强化信用约束。完善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数据库,建立生产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将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相关部门提供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和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积极曝光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强力震慑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股牵头,执法大队、质量股、特监股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1.持续完善CCC认证制度。坚持查隐患、补漏洞、防风险一体化推进,认真贯彻落实CCC认证目录动态管理政策,督促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生产企业按要求申请CCC认证,加强汽车、电动自行车、家用燃气灶具等重点产品安全认证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质量股负责〕

2.加强认证实施机构监管。全面夯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CCC认证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安排,对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开展年度全覆盖监督检查,对CCC认证重点产品指定实验室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督促认证机构规范开展认证活动,落实认证机构主体责任,严把认证受理关、发证关和证后监督关。〔质量股负责〕

3.强化重点产品CCC认证有效性抽查。加大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电线电缆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产品的CCC认证有效性抽查力度,加强对消费者安全影响大、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产品抽查力度,提升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抽查发现不符合CCC认证要求的产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质量股负责〕

(七)深入开展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强化与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协同对列入强制管理目录的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及监督管理,推动新能源(电动)汽车等充电设施实施强制检定。〔质量股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确保行动有序稳步推进。局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听取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局分管负责同志定期组织研究,强化跟踪问效,坚决督促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投入保障。要强化治本攻坚相关工作投入,结合辖区产业实际,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大风险加大支持力度,切实做好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动态清零,资金保障到位,切实为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提供资金支撑。

(三)强化正向激励。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要明确奖励情形、奖励标准和奖励程序等内容,按规定对三年行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提拔晋升,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不断激发和调动三年行动工作开展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强化监管执法责任落实,通过治本攻坚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促进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强化正面宣传,积极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总结的经验成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持续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协调处置,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舆情处置双牵头机制作用,及时协调处置突发敏感舆情。

三年行动期间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按照市局、区安办要求每季度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报送一次阶段性工作总结。三年行动结束后,要将三年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形成制度性的成果长期坚持,并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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