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20 14: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定,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4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类信息73条,年度报告类信息1条,政策文件类信息1条,执法监督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32条,财政直达资金类信息13条。做到了“依法实施、全面真实、注重实效、方便群众”,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的时效性和价值性。

(二) 依申请公开

以公开为原则,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等群众关心的各类重点信息。我局2024年共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条,在收到申请后第一时间进行办理,对“申请我区2010-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到款级)、支出(到类级)决算表和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说明”申请内容,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六点第二十二条要求:“自2017年起,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在平台(或专栏)上集中公开。对在统一平台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应当编制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我区于2017年起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已公布自2017年起本级财政决算和部门预算,2017年以前我区年度本级财政决算和部门预算属未要求公开事项,暂未向申请人提供所需要的数据及情况说明并以政府门户网站回复和电话的方式告知申请人无法提供申请内容的原因。通过回访,申请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做到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公正、公平、公开。

(三) 政府信息管理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更进一步的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经过系统的更新,我局依据分类栏目,准确上传公开信息,在提升信息管理效率和分类科学性的同时让公众能更方便地检索和查阅文件。在上传信息时,实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可靠,这些措施的实施显著提升了信息公开成效,为建设透明、高效、服务型政府打下了基础,进而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做到了信息管理高效性、正确性及时性。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暂无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安居区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进行信息发布。

(五) 监督保障

积极参与政府办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栏目内容,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务公开管理制度,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定期不定期地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1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足,由于单位人员流动量大,导致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不熟悉,机构和人员队伍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强化政务公开管理制度上下功夫,将政务公开纳入职工大会内容,让各股室明白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升各股室提供政务信息的积极性,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组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重点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条例,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三是主动对接学习优秀单位的典型做法,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政务信息公开水平,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专业化、理论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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