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安委发〔2022〕62号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委员会
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居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安居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委员会 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
安居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2022年修订)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障安居镇防汛抗旱工作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旱情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遂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包括河道、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以及由洪水导致出现的山坪塘、河堰出险等重大险情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相关规定,安居镇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区政府的领导下,行使政府防汛抗旱应急指挥职能,领导和指挥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汛办)设在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由刘智任主任,日常工作由杜萍、杨秀梅负责。防汛值班电话:0825-8663118。安居镇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调整,由党政办发文确认。
2.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组 长:任 然 党委书记
闫 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田小林 副镇长
副 组 长:冉茂章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周 岚 党委副书记
洪 霞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雷雨田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贺 超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陈玲敏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张国安 副镇长
戈文超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代汝江 安居派出所所长
许 斌 凤凰卫生院服务中心主任
陈善伟 畜牧兽医站站长
镇直各部门负责人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指挥部职责: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并组织实施镇防汛抗旱工作,掌握汛情、灾情,按照不同洪水量级发布洪水预报、汛旱情公告和防洪警报。对防汛抗旱做出科学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指导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防汛抗旱工作,组织灾后救助,灾后重建的协调工作。
2.2职责分工
2.2.1信息保障组
组 长:周 岚 党委副书记
成 员:唐婧雯、廖安能、尹 诚、吴婷婷
负责文件收发、信息编辑、领导讲话和文件起草;负责落实和协调防汛抗旱工作的有关事宜;负责落实和督办指挥部交办事宜。
2.2.2抢险救援组
组 长:贺 超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成 员:安居派出所全体民警、镇民兵、各村(社区)应急小分队成员、凤凰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
负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集结队伍、调集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和设施赶赴洪灾现场,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险疏散;组织辖区派出所,参加镇的防汛抗旱救援应急抢险,对被洪水围困、淹没的人员实施紧急救护,组织老弱幼人员和重病(伤)员转移外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全镇的内涝应急抢险等工作;负责全镇的防洪工作;负责全镇的水源保护工作(抢险设备:挖掘机2台)。
2.2.3转移安置组
组 长:冉茂章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唐克勇、吴婷婷、刘文奇、许 静
负责迅速组织人员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设置临时避难场所(镇政府院内广场,护村小学、红岩嘴村村委会广场、安平小学);调集生活救灾资金和帐篷、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帮助受灾群众安全转移(人员安置转移车辆:大客车1辆,核载40人)。
2.2.4交通保障组
组 长:张国安 副镇长
成 员:刘 智、王洪辉、杜 萍、刘 梅
负责保障抢险救灾公路和桥梁畅通;负责组织应急交通、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工程抢修设备和救援人员、伤病人员的快速运送。
2.2.5物资保障组(物资见附件4)
组 长:陈玲敏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成 员:吴德兵、李建平、罗勤学、吕 丽、张 燕
职 责:负责防汛抢险资金的安排和重点防洪工程的申报立项工作;负责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调控、紧急征用;负责保障紧急情况下生活物资(包括瓶装水和方便食品)的储备、调拨、分配;负责灾后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及救济工作。
2.2.6卫生防疫组
组 长:张国安 副镇长
成 员:罗应碧、许斌、闫蓉、黄海艳、杨雪敏、邓秋梅
负责抗洪救灾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的综合协调和督导工作;负责承担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负责灾后人员和动物传染病疫情的预警及防控工作、卫生监督工作;负责抗洪救灾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工作动态的上报。
2.2.7灾情统计组
组 长:戈文超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邵尧斌、陈善伟、龙金凤、吕纯军、杨雪敏、邓秋梅
负责及时掌握了解各村(社区)的灾情,做好汛期洪涝灾害灾损数据统计工作,并对灾情进一步核实后报送相关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2.2.8宣传报道组
组 长:雷雨田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成 员:刘 德、詹 向、李 婷
负责做好防洪抢险有关会议精神以及具体应急举措的宣传,积极报道防洪抢险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在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防汛办负责本辖区防汛工作安排布置和检查落实,组织落实本辖区防汛抗旱人员、物资和抢险设备;对本辖区内的河流、水利、交通、通讯、输电线路等基础设施以及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学校等人口密集部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整治,一时难以完成的要制定和落实临时应急措施。组织和落实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及时准确地向各村(社区)、企业、寺庙、人员密集型场所及辖区内群众传递重要天气预报、洪水预报信息和党政领导的重要指示。督促各村(社区)做好群众的疏散转移准备工作,认真落实抢险队伍和交通工具,将撤离路线、地点、领队、信号及方法向群众公布。做好河道管理法律法规、防汛抗旱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各村民委员会组织村干部、民兵组成防汛抗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全村防汛抗旱的应急救援、雨前、雨中和雨后对可能滑坡的地带和山体进行重点检查,及时转移、撤离辖区内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住户和人员,及时收集并向防汛办报送洪涝灾害损失。及时救助、安置受灾群众,维护好灾区治安秩序,组织群众灾后及时恢复生产。
三、分级标准
3.1特大洪灾
特大洪灾是指琼江及支流发生超过50年一遇洪水及以上,镇辖区内内涝面积超过辖区面积20%以上;全镇农作物绝收面积占播种面积30%以上;灾害死亡人数100人以上;灾区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3.2重大洪灾
重大洪灾是指琼江及支流发生超过20年一遇洪水,镇辖区内内涝面积超过辖区面积10%;全镇农作物绝收面积占播种面积10%以上;灾害死亡人数30人以上;灾区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3.3较大洪灾
较大洪灾是指琼江及支流发生超过10年一遇洪水,辖区内内涝面积超过城区面积5%;全镇农作物绝收面积占播种面积5%以上;灾害死亡人数10人以上;灾区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
3.4一般性洪灾
一般性洪灾是指琼江及支流发生超过5年一遇洪水,造成水库发生重大险情;辖区内内涝面积小于辖区面积5%,或者发生流域性暴雨造成辖区内河道水位上涨,出现洪水封桥孔情况。
四、预测预警
4.1监测
充分利用气象部门预报和已建水位、雨量和视频监视系统进行监测,依靠广大群众进行密切监控,随时掌握汛情灾情,并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4.2预警
险情出现后,由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洪灾分级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4.3 预警形式
受灾所在地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迅速组织,采取广播、人工等方式向社会公众、灾区群众进行洪灾预警,并落实专门力量,采取预警、清场、警戒三道防线,组织实施群众疏散转移,确保万无一失。
五、应急响应
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由防汛办公室根据情况请示镇指挥部同意后宣布启动,在汛情和险情缓解后,由防汛办公室提出解除应急状态建议并报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后解除应急状态,应急结束。
5.1 Ⅰ级应急响应
5.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Ⅰ级响应
a.流域出现50年一遇以上特大洪水。
b.辖区内发生严重内涝险情。
c.重点小型水库发生严重险情。
5.1.2Ⅰ级响应行动
a.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坐镇指挥,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作出防汛抢险应急工作部署,视情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
b.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宣布进入紧急抢险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利。各村(社区)和成员单位加强值守,防汛办增加值班人员,确保汛息畅通。
c.防汛办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工作。
d.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成立抗洪抢险前沿指挥部。
e.防汛抗旱指挥部指导出险村(社区)根据预案转移受威胁人员。
f.财政办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民政部门紧急调拨防汛抢险物资;派出所为防汛抢险物资交通运输提供保障;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g.发生险情的村(社区)及部门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预案和职责到所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抢险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抢险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党委和防汛指挥部。
5.2 Ⅱ级应急响应
5.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Ⅱ级响应
a.流域出现20—50年一遇大洪水。
b.辖区内发生内涝险情。
5.2.2 Ⅱ级响应行动
a.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坐镇指挥,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作出防汛抢险应急工作部署,视情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
b.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宣布进入紧急抢险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利。各村(社区)和成员单位加强值守,防汛办增加值班人员,确保汛息畅通。
c.防汛办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工作,加强流域上下协调,按照权限调度水利工程,实施水库缓洪错峰。
d.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成立抗洪抢险前沿指挥部。
e.防汛抗旱指挥部指导出险村(社区)根据预案转移受威胁地区人员。
f.财政办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民政部门紧急调拨防汛抢险物资;派出所为防汛抢险物资交通运输提供保障;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g.发生险情的村(社区)及部门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预案和职责到所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抢险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抢险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镇党委和防汛指挥部。
5.3 Ⅲ级应急响应
5.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Ⅲ级响应
a.流域出现10—20年一遇较大洪水。
b.辖区内发生严重内涝险情。
5.3.2 Ⅲ级响应行动
a.总指挥镇党委书记主持会商,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视情启动出险地区的防汛抗旱预案,配合上级部门的各项指令。
b.防汛办密切监视汛情变化,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
c.发生险情地区的村(社区)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预案和职责到所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抢险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抢险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镇党委和防汛指挥部。
5.4 Ⅳ级应急响应
5.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Ⅳ级响应
a.流域出现5—10年一遇一般洪水。
b.辖区内发生严重内涝险情。
5.4.2 Ⅳ级响应行动
动员全镇所有力量在自救的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各项救援工作。
六、后期处置
6.1洪灾总结评估
灾情解除后,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洪涝原因和损失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党政办和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6.2灾后自救
受灾所在地村(社区)应组织农户积极开展田间补种、改种以及基础设施修复等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工作秩序,减少洪灾损失和避免发生次生灾害。镇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密切配合,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七、应急保障
7.1宣传和演习
坚持“主动、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村(社区)和成员单位要按职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防汛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防汛忧患意识和抗灾减灾、灾后自救意识。各单位要积极参与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的防汛应急演练,做好人员疏散、工程除险、水源保护、紧急救援等科目的应急演习工作。
7.2紧急征用
在防汛抢险期间,防汛抗旱指挥部有权向各村(社区)调集征用防汛抢险所需的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场地和人员,涉及的单位应支持、配合、服从。抢险结束后应归还原单位,对于不能归还或有损坏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7.3监督检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应急指令,按照本预案要求,快速、科学、有效应对洪涝灾害。镇纪委对《安居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在防汛应对、处置过程中措施不力、不作为、不尽职责和义务、消极怠工、玩忽职守、不积极完成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工作任务,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严重损失或后果的单位及个人将实行责任追究,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居镇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图
2.安居镇防汛抗旱应急资源分布表
3.安居镇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流程
4.安居镇应急物资储备统计表
5.安居镇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分工明细
6.安居镇村(社区)防汛责任人名单
附件1
安居镇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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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安居镇防汛抗旱应急资源分布表
| 数量
| 名称
| 地址
|
镇指挥部
| 1
| 镇指挥部
| 镇四楼应急办
|
暴雨洪涝巨灾紧急指挥所
| 1
| 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梧桐南路156号
| |
医院
| 1
| 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安东大道东段15号
|
学校
| 2
| 安居镇安平小学
| 红岩嘴村1社
|
安居镇护村小学
| 护村村4组
| ||
临时安置点
| 2
| 安居镇安平小学
| 红岩嘴村1社
|
安居镇护村小学
| 护村村4组
| ||
专业救援队
| 4
| 安居镇医学救援队
| 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配电抢修安居分队
| 安东大道北段安居供电分公司
| ||
附件3
安居镇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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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安居镇应急物资储备统计表
单位
| 物资名称
| 物资数量
| 储备地点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07式衣服
| 20套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07式挎包
| 20个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07式水壶
| 20个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07式外腰带
| 20根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马扎
| 10个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雨伞
| 20把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水靴
| 26双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胶鞋
| 30双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雨衣
| 28件,其中挎包里有20件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救生圈
| 2个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帐篷
| 1个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毛巾
| 10张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救生衣
| 38件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应急床
| 10张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单兵行囊
| 20套,包括(棉被、棉褥、床单)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救生袋
| 29个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编织袋
| 100根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环保雨具
| 2套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铁锹
| 10把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铁铲
| 6把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干粉灭火器
| 30个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保险绳、麻绳
| 8根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镰刀
| 16把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锣鼓
| 2套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消防水袋
| 4根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灭火扫把
| 29把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风力灭火器
| 2个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手摇报警器
| 3个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手提音响
| 1套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喊话器
| 4个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冲锋号
| 2个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盾牌
| 20张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警棍
| 13根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头盔
| 29个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安居镇人民政府
| 锄头
| 10把
| 镇政府物资储备仓库
|
附件5
安居镇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分工明细
队伍名称
| 成 员
| 联系电话
| 职 务
| 备注
|
领导小组
| 任 然
| 18282581001
| 党委书记
| 组 长
|
闫 冰
| 18882566655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组 长
| |
贺 超
| 13795752658
|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 副组长
| |
田小林
| 15828867668
| 副镇长
| 副组长
| |
水上救援及
医疗救护组
| 张国安
| 1524491959
| 副镇长
| 组 长
|
唐海林
| 13882582231
| 民兵应急队队员
| 成 员
| |
吴文科
| 15228659012
| 民兵应急队队员
| 成 员
| |
任德勇
| 13882550617
| 民兵应急队队员
| 成 员
| |
张 冯
| 13558972589
| 民兵应急队队员
| 成 员
| |
凤凰卫生
服务中心
| 8661313
| 医疗救护人员2名
| 成 员
| |
安全保卫组
| 贺 超
| 13795752658
|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 组 长
|
刘 智
| 19940752768
| 社会治理和
应急管理办主任
| 成 员
| |
杜 萍
| 18282518880
| 社会治理和
应急管理办工作人员
| 成 员
| |
安居派出所
| 13795888137
| 民警2名
| 成 员
| |
综合协调组
| 洪 霞
| 15982516066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组 长
|
戈文超
| 15983080057
|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 成 员
| |
唐克勇
| 13808262233
| 行政综合执法办主任
| 成 员
| |
邵尧斌
| 13982552833
| 便民服务中心
| 成 员
| |
况文志
| 13882521359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 成 员
| |
刘 德
| 13982552074
| 经济发展和
乡村振兴办干部
| 成 员
| |
人民转移
安置组
| 冉茂章
| 15181937688
|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 组 长
|
罗应碧
| 13795756526
| 社会事务办主任
| 成 员
| |
龙金凤
| 13882597968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成 员
| |
抢险应急组
抢险应急组
| 陈玲敏
| 15982552880
|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 组 长
|
王 维
| 13980513037
| 民兵应急队队员
| 成 员
| |
闫伟宏
| 15983088984
| 民兵应急队队员
| 成 员
| |
闫 林
| 13550796789
| 民兵应急队队员
| 成 员
| |
吴铁军
| 18282502816
| 民兵应急队队员
| 成 员
| |
王洪辉
| 14780012375
| 民兵应急队队员
| 成 员
| |
龙应东
| 15228688507
| 民兵应急队队员
| 成 员
| |
刘文奇
| 13882585457
| 民兵应急队队员
| 成 员
| |
代泽良
| 13684430099
| 民兵应急队队员
| 成 员
| |
周 鑫
| 19961009992
| 民兵应急队队员
| 成 员
| |
罗勤学
| 18280896664
| 民兵应急队队员
| 成 员
| |
陈 波
| 15982557593
| 民兵应急队队员
| 成 员
| |
董治民
| 13550783095
| 民兵应急队队员
| 成 员
| |
廖 建
| 13808262376
| 民兵应急队队员
| 成 员
| |
陈祖明
| 15228696196
| 民兵应急队队员
| 成 员
| |
杨廷胜
| 13882586303
| 民兵应急队队员
| 成 员
| |
后勤保障组
| 陈玲敏
| 15982552880
|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 组 长
|
李建平
| 13909060037
| 财政办主任
| 成 员
| |
吕 丽
| 13982595528
| 农民工服务中心
| 成 员
| |
信息报送组
| 周 岚
| 18728592919
| 党委副书记
| 组 长
|
唐婧雯
| 18882571890
| 纪委副书记
| 成 员
|
附件6
安居镇村(社区)防汛责任人名单
村(社区)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红岩嘴村
| 闫 林
| 书记主任
| 13550796789
|
轿顶村
| 吴章平
| 书记主任
| 18280892788
|
山青村
| 代泽良
| 书记主任
| 13684430099
|
万合村
| 刘 宇
| 书记主任
| 13882511011
|
佛岩村
| 杨全明
| 书记主任
| 13778714326
|
团山宝村
| 周 鑫
| 书记主任
| 19961009992
|
高坎河村
| 王 维
| 书记主任
| 15182572226
|
庙儿坡村
| 卢燕萍
| 书记主任
| 13547785742
|
宝台寺村
| 张 平
| 书记主任
| 13629080189
|
李家堰村
| 董治民
| 书记主任
| 13550783095
|
护村村
| 伍晓梅
| 书记主任
| 13678257798
|
高滩坝村
| 陈 军
| 书记主任
| 13882541418
|
五垭子社区
| 任德勇
| 书记主任
| 138825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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