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安居区经济合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安居区经济合作局 发布时间:2021-01-2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安居区经济合作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文件要求,特公布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招商引资工作重点,通过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新增主动公开信息230条,将机构职能、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招商动态信息、招商引资成果、人事任免等信息予以公开,做到形式多样化、内容规范化,扎实、有序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条例》规定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加强宣传。要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有关知识的宣传,使公众更多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运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完善制度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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