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3-04923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安居区常理镇人民政府
  • 文       号:遂安常府发〔2023〕22号
  • 成文日期: 2023-04-21
  • 发布日期: 2023-04-21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常理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常理镇 发布时间:2023-04-21 11: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常府发〔202322

 

 

遂宁市安居区常理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常理镇人民政府

                        2023419

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有效防治环境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快反处置”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实现辖区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二、禁烧范围及类别

全镇实行全域全时段秸秆禁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露天焚烧秸秆。其中重点监控时间段为41日至10月31日秸秆包括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菜、棉花等农作物收获后剩余的秆茎、枝叶、藤蔓等,也包括田间杂草、枯枝落叶等。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理清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明确监管职责,全面落实秸秆禁烧任务要求。成立以镇长戴虹宇为组长,分管副镇长贺鹏航为常务副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戴虹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贺鹏航  副镇长

      副    长: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邓     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舒永红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谭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周钿洋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徐文辉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谢荣丞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员:各村(社区)(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办,由邓海刚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四、工作措施

1、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工作队包地块”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2、各村成立由5-10人组成的秸秆禁烧工作队,实行24小时值守、巡查、处置。

3、镇成立巡查组,对各村进行全天候巡回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宣传动员、禁烧承诺书签订、人员在岗在位、秸秆收储站点设置、处置秸秆离田等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

4、发现火点、过火痕迹要锁定证据,及时通报,跟踪处理;对秸秆不粉碎、不打捆、不离田情况,责令立即整改,消除焚烧隐患。

5、认真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和田主责任追究,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处,并按照规定追究包保责任人员的责任,适时将督查情况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该拘留的拘留,情节较重的交相关职能部门追究法律责任,确保禁烧工作顺利实施。

五、经费保障

秸秆禁烧工作所需经费从上级部门专项经费及各村运维经费中列支,切实保障禁烧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六、强化考核

    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严格督查,逗硬考核。

(一)各村要切实加强宣传,让秸秆禁烧宣传知识做到家喻户晓,秸秆禁烧承诺书户户签订,如每发现一户不知晓或者未签订,扣减该村(社区)年度考核分0.2分/户,最多扣2分。

(二)凡被镇本级发现有焚烧秸秆产生的火光、烟雾和黑斑的村(社区),每发现一处扣减该村(社区)年度考核分0.5分,同时扣除工作经费200元,扣除支部书记津补贴50元,并扣除村包保干部津补贴50元(支部书记为包保干部的不重复处罚,下同)。

(三)凡被区巡察通报的村(社区),扣减该村(社区)年度考核分2分,同时扣除工作经费1000元,扣除支部书记津补贴100元,并扣除包保干部津补贴100元;凡被市巡察通报的村(社区),扣减该村(社区)年度考核分4分,同时扣除工作经费2000元,扣除支部书记津补贴200元,并扣除包保干部津补贴200元。

(四)凡因工作不力被通报为全区第一把火的村(社区),扣减该村(社区)年度考核分8分,同时扣除工作经费2000元,扣除支部书记津补贴200元,并扣除包保干部津补贴200元;被通报为全市第一把火的村(社区),扣减该村(社区)年度考核分10分,同时扣除工作经费3000元,扣除支部书记津补贴300元,并扣除包保干部津补贴300元。同时镇纪委介入调查,严格追责问责。

(五)凡被镇本级发现焚烧秸秆3次以上的村或累计扣分达到8分的村,镇纪委将对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凡被市、区通报的村,镇党委将对挂片领导、驻村干部通报批评。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镇党委研究决定

 

     附件:常理镇秸秆禁烧工作网格责任包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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