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3-44274626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拦江镇
  • 文       号:遂安拦府发〔2022〕51号
  • 成文日期: 2022-10-09
  • 发布日期: 2022-10-11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拦江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安居区拦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0-11 14: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关于印发《拦江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现将《拦江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拦江镇人民    

                                                                 2022109

 

拦江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2022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根据《2022年遂宁市安居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安农202264号)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2022年秋季重大动物防控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坚持以防为主,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切实筑牢动物防疫屏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镇政府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驻村干部、各村两委和畜牧兽医站职工为成员。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队,由驻村干部任队长,村书记任副队长,村两委班子为成员,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工作图片和资料收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镇政府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工作职责、防控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免疫要求

(一)国家强制免疫病种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

(二)本镇计划免疫病种和范围对猪瘟、猪牛羊口蹄疫、羊小反刍、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等疫病实施计划免疫。

使用国家批准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三)目标要求对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切实做到应免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免疫标识佩戴率达到100%,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五不漏。

三、组织实施

(一)防疫时间安排

1.准备动员阶段(916—930日)。制定方案,做好各类防疫物资领取、储备,开展对村级防疫员防疫技术电话培训。

2.集中免疫阶段(1001-1025)。完成猪瘟、口蹄疫、小反刍、高致病禽流感等集中免疫任务。

3.查漏补缺阶段(1026日后)。畜牧兽医站挂片兽医到村实行签到制,驻村村级防疫员对前阶段的集中免疫进行一次自查补注,查漏补缺,整改问题,做到防疫无死角。

(二)秋防内容

1.强化免疫,分组进行,整村推进,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

2.免疫方式:动物肌肉注射。

3.秋防结束后,回收免疫后的疫苗瓶,棉球,防护服等。

4.非洲猪瘟防控,营养饲料,饲养管理,猪舍环境等方面。

5.消毒必须规范:详说消毒剂推荐种类与应用范围,按消毒药种类说明书按量使用。

6.2022年秋防动物必须强制免疫的疫苗:猪牛羊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

7.在秋防开展工作中,兽医人员必须到所驻村开展畜禽免疫、消毒情况进行监督,到适度规模场免疫及场地动物圈舍消毒情况进行监督。

8.各村村级防疫员必须按照区疾控中心的要求,做好各自负责村的畜禽免疫工作,接受上级部门随机对各村社农户抽查,严格执行年度考核。对鸡、鸭、鹅、猪、牛、羊等畜禽动物的抽血测抗,合格率必须达到70%以上,如没有达标,自行辞掉村级防疫员工作。自行学会抽血,规范填写免疫档案,对各村的动物存栏数、养殖大户的养殖数据全面掌控。

9.村级防疫员必须掌握各自驻村的养殖场饲养的动物数量,做好场内外消毒防控工作,不管是自繁自养还是齐全、温氏双胞胎等代养模式,粪便必须发酵一个月才能还田。

10.镇畜牧兽医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下班工作制度,遵守工作职责,出据产地检疫票据之前必须到场到点到户现场查看养殖档案、耳标,运输车辆必须是备案车辆,合格后才出具检疫合格证;生猪进入屠宰时按照检疫程序门口抽血、接尿非洲猪瘟检测,瘦肉精检测,查证验物、耳标,进出车辆必须严格消毒,兽医人员做好各种检疫记录等工作。

11.做好镇绿色种养循环工作,实行健康发展生猪生产。

12.免疫注射结束时间为20221025日,结束后上交免疫档案,免疫档案必须规范填写。

13.进一步强化“3+1”网格化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动物防疫动态管理。

14.在秋防的同时做好全镇大消毒工作,由镇畜牧兽医站统一发放消毒药到各村,由村干部组织专人全面对动物圈舍和养殖周围环境消毒。

15.适度规模场不要对动物防疫疏忽大意,不要对脏乱差的饲养环境置之不理,及时检查饲料储存场所,保证饲料干燥、清洁、无污染,不要用发霉变质的饲料喂养家畜,防止发生中毒性疾病。

(三)技术培训镇畜牧兽医站要根据相关要求,通过电话加强对养殖场户宣传与指导,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及时用电话做好防疫人员、村级防疫员的免疫技术知识培训,特别是对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保存条件和使用剂量等进行培训。

(四)消毒灭源各村要组织专人对本村的养殖场、散养户养殖地进行环境消毒,确保散养户畜禽圈舍及周围环境消毒面达100%,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坚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病死畜禽。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加强对饲养、屠宰、经营、运输动物及产品监督工作,严禁未经免疫、检疫的畜禽及其产品上市销售。

(五)免疫档案记录养殖场户要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免疫等情况,特别是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按时报告;镇畜牧兽医人员、村级防疫员要规范填写畜禽免疫记录表并及时归档,确保免疫记录与畜禽标识相符。

(六)防疫物资使用管理镇畜牧兽医站要建立健全完善防疫物资申报计划、领取、发放、保存、使用、回收(疫苗空瓶)的无害化处理台账和监督管理制度。

(七)落实秋防报表及疫情报告在秋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制度,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镇政府安排专人负责收集,统计免疫信息,上报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上级相关部门。

(八)落实宣传各村(社区)采取以张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公告》告知公布投诉电话、拉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养殖户主动配合和支持动物防疫工作。

四、职责分工

全镇动物防疫工作要坚持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

(一)防疫密度

镇政府对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整体管控监督,由各村、社干部带队,村级防疫员具体免疫,实行整村推进的方式全面开展免疫工作。猪牛羊口蹄疫、羊小反刍、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等强制免疫密度达到100%

(二)抗体合格率

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全镇动物防疫工作的技术支撑和业务指导。猪牛羊口蹄疫、羊小反刍、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三)档案和标识佩戴

如实、规范填写秋防免疫登记表,常规免疫登记表;免疫标识佩戴率达到100%,并填写好档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