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为加强白酒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整治白酒产业侵权行为,我局制定了《遂宁市安居区白酒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
遂宁市安居区白酒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我市白酒产业具有独特的资源禀赋和完备的产业链条,培育了“舍得”“沱牌”等知名白酒品牌。为打击侵犯“舍得”等国内知名白酒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持续净化白酒市场,保护白酒知识产权合法权益,促进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铁拳”“特供酒”清源打链等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白酒产业酿造、包装、销售等环节中涉及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通过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惩处一批违法经营主体,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积极营造白酒产业良好市场环境,有力支撑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白酒经营主体字号保护
持续加强对从事白酒经营主体的名称登记管理,确保其在名称登记上严格遵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将知识产权相关部门认定的驰名商标和川内知名企业(包括字号及简称)作为登记注册限制字词依法予以保护,避免与已有知名白酒品牌产生混淆或误导消费者。〔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股、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二)加强白酒商标专用权保护
依法维护白酒经营主体的商标专用权,运用好知识产权监管辅助工具,加强名优白酒相关知识产权的检索与初步判断,提升工作效率。深入贯彻《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准确认定各类商标侵权行为,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白酒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股、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强化白酒驰名商标保护
对白酒驰名商标进行重点保护,运用驰名商标保护机制,对侵犯白酒驰名商标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名优白酒的声誉。持续强化名优白酒产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保护;持续强化“傍名牌”“恶意攀附”名优白酒商誉行为的规制;持续强化与白酒驰名商标权利人的互动,依法依规支持其开展维权活动。〔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股、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四)强化白酒商标规范使用
加强对白酒商标使用的监管,确保商标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对白酒经营主体的指导,深入贯彻《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有效规制商标一般违法行为,聚焦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和使用带有欺骗性或有不良影响商标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树立良好商标秩序。强化工作协同,对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禁止性规定的注册商标,逐级请示,启动依职权宣告无效程序。〔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股、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五)加强白酒包装材料监管
对白酒包装材料进行严格监管,防止仿冒、侵权的包装材料流入市场。持续加强对商标印制单位监督,严厉打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行为。适当提高对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违法记录单位的检查频次。加强名优白酒包材回收及流向的追溯,严厉打击“旧瓶新酒”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股、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六)加强白酒重点销售场所监管
加强白酒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排查治理,对白酒销售的重点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加强侵权假冒白酒产品市场治理。对白酒经营主体在商事活动中涉及商标使用等情况加强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引导白酒经营主体健全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制度;检查和梳理个体经营者白酒产品进货渠道,引导个体、小微白酒经营主体进一步完善进货渠道管理,健全索证索票制度,规范经营。〔责任单位:食品股、知识产权股、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七)强化白酒知识产权跨部门跨地区协同保护
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以及跨地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白酒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高效运行跨部门跨地区联合保护机制、信息互通机制、案件移送机制,运用协同线索摸排、联合研判、协同部署、联合挂牌督办等方法,提升白酒知识产权保护效能。〔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股、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八)强化白酒商标监测
高效运行白酒商标监测机制,持续开展知名白酒商标注册预警监测,对发现的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线索进行及时处置。协助省局完善侵犯知名白酒商标专用权特征词库,协同提升监测质效。鼓励白酒企业依托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加强商标监测。〔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股、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九)加强投诉举报线索受理排查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利用“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及市场监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侵权线索征集。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线索纳入台账管理,逐一认真核查排查,严禁将投诉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办理情况等相关信息泄露给被举报人或者与办理举报工作无关的人员。〔责任单位:信用股、知识产权股、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阶段:8月5日至8月9日前,各市场监管所根据本地实际,制定行动计划,研究并选定重点对象,加强线索摸排。
(二)实施阶段:8月10日至10月31日,对白酒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健全制度规范,推进专项整治纵深开展。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全面梳理,查漏补缺,总结提高,不断提升我区白酒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务实推进。我局成立白酒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各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计划,细化工作举措,明确任务台账,做好工作部署。
(二)推广嵌入执法,提高效率。多维聚合基层点状监管资源,将知识产权执法业务嵌入登记注册、食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业务条线,实现监管资源共享;将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嵌入协作部门与单位,开展横向联合保护;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嵌入公共服务,激发企业保护意识。形成合力,提高专项行动效率。
(三)探索先行禁令,加快保护。依职权或者权利人申请,对有证据证明存在侵权事实的,先行发布知识产权禁令,责令涉嫌侵权人立即停止涉嫌侵权行为,对权利人合法权益“快保护”。
(四)注重经验总结,加强报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典型案例等,要加强信息报送,强化宣传引导,做好以案释法、以例宣规、以事促行,持续规范白酒生产经营主体行为。
请各市场监管所于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并于11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含附件2);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联系人:知识产权股贺灵珠
联系电话:0825-8663416
附件:1.遂宁市安居区白酒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遂宁市安居区白酒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项行动成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