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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技能提升培训项目(脱贫 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安居区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1-01-12 16: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安居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保障我区2021年培训工作按时间进度圆满完成,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调整2020-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目标任务的通知》(遂人社函〔2020〕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2020年培训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经培训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安居区2021年技能提升培训项目(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如下,现将方案印发给你办,请你办严格按方案开展培训工作。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2日        

安居区2021年技能提升培训项目(脱贫行动)的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根据遂宁市人社局《关于分解下达2019-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计划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9〕114号)及《关于调整2020-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目标任务的通知》(遂人社函〔2020〕76号)文件精神,及安居区实际情况和2020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项目及目标

2021年培训分成三类,拟计划培训总人数不低于3650人 。

(一)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专业培训。对区内申报的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实行培训全覆盖。

(二)创业培训:培训1100人,公开招标4家培训机构完成,每家中标机构组织青年劳动者参训率不低于中标总数的10%(根据遂人社办发〔2017〕27号文件精神建档立卡贫困青年劳动者年龄放宽到45岁)。

(三)城乡就业重点群体以及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培训1800人,公开招标9家培训机构完成,每家中标机构组织青年劳动者参训率不低于中标总数的10%(根据遂人社办发〔2017〕27号文件精神建档立卡贫困青年劳动者年龄放宽到45岁),且每家中标机构开设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专班培训人数不得低于50人。

二、组织实施

(一)实施主体

1.区就业局组织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专业培训、创业培训、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2.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培训工作。

(二)实施办法

1.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专业培训:按照政府主导服务和企业自身需求,采取自主培训和以工代训方式进行。

培训范围(原则上以工业企业为主)。企业向区就业局提出培训需求申请,需求申请内容包括培训工种、人数、培训资质、单位参保证明或银行工资流水单、企业营业执照等资料。区就业局对企业需求申请进行论证,确定在岗培训的企业(用人单位)名单、工种及人数;企业新招用员工不限定身份和户籍,参训人员必须是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

‚培训方式。一是企业自主培训。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培训中心(用人单位)可自行组织培训,未成立培训中心的企业可以委托具备培训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培训。二是以工代训。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

ƒ培训步骤。一是企业自主培训。培训项目按照企业培训中心申报--区就业局审核--组织培训--技能鉴定--考核验收--资金拨付。二是以工代训。企业自主申报--区就业局审核--组织培训--资金拨付。

2.创业培训: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由区就业局委托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2021年创业培训机构。

3.城乡就业重点群体以及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由区就业区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三、培训内容及补贴标准

(一)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专业培训

1.企业自主培训

培训内容:原则上以企业申报为主

‚补贴标准:培训合格后严格按照遂人社发〔2019〕11号、遂人社函〔2019〕88号、遂人社办发〔2020〕1号和遂人社办发〔2020〕5号文件要求取得相应证书,因国家鉴定工作取消的工种(届时可申报结业考试),根据取证情况兑现培训补贴。

2.以工代训

培训内容:原则上以企业申报为主

‚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标准,发放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类行业从2021年2月起补贴标准最高可调至每人每月400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创业培训

1.培训内容:以生产性农业服务业和生活性农业服务业创业为重点,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人员,结合适合创业的绿色农产品经营、民族传统手工艺、乡村旅游、家庭农家乐或输入地市场与输出地资源能够有效对接的项目等,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等培训;对处于创业初期的人员,结合区域专业市场对企业发展的需求,重点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对已经成功创业的人员,重点开展发达地区产业组织形式、经营管理等方式培训。

2.补贴标准:培训合格后,严格按照遂人社发〔2019〕11号文件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三)城乡就业重点群体以及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1.培训内容:家政服务、养老护理、缝纫工、种植养殖等农村实用技术。

2.补贴标准:培训合格后严格按照遂人社发〔2019〕11号、遂人社函〔2019〕88号、遂人社办发〔2020〕1号和遂人社办发〔2020〕5号文件要求取得相应证书,因国家鉴定工作取消的工种(届时可申报结业考试),根据取证情况兑现培训补贴。

四、培训监督及验收

培训过程的监督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方式进行,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按规定实施全程监督;验收由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和第三方服务机构联合验收。

五、资金拨付

(一)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转岗专业培训:由企业向区就业局提出培训补贴申请。按程序审批完毕后,区财政局将培训项目补贴拨付到区就业局,再由区就业局将培训项目补贴直接拨付到企业对公账户。

(二)创业培训:由培训机构(单位)代为申请培训补贴。培训机构(单位)按照《遂宁市安居区技能提升培训考核验收表》相关内容完成考核验收资料,向区就业局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批完毕后,区财政局将培训项目补贴拨付到区就业局,由区就业局将培训项目补贴直接拨付到培训机构(单位)对公账户。

(三)城乡就业重点群体以及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由培训机构(单位)代为申请培训补贴。培训机构(单位)按照《遂宁市安居区技能提升培训考核验收表》相关内容完成考核验收资料,向区就业局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批完毕后,区财政局将培训项目补贴拨付到区就业局,区就业局将培训项目补贴直接拨付到培训机构(单位)对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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