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0-13 16: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5-8551986

地址: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综合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遂宁市安居区凤凰街道梧桐北路74号

四川金福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新云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建筑面积380平方米(租赁),建设废弃电子产品循环利用检测拆解线,配置2台废弃电子产品拆解检查工作台,计划年拆解综合利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10万台/套。

一、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项目拆解工作均在拆解通风橱内进行,清灰过程产生粉尘经负压收集后,送入通风橱配套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安居区龙眼井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项目采用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排放及治理措施:项目拆解产生不可利用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区,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拆解产生不可利用零部件委托有拆解资质的企业进一步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清理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废电路板、废含汞元(器)件、废矿物油、废润滑油、含油废劳保用品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间重点防渗,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相关文件

项目于2025年8月21日经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予以了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508-510904-04-01-841225】FGQB-06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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