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森林,控制火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护林防火工作“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提高森林火灾的扑救能力,做到扑救措施条理化,实施措施系统化,为迅速而有秩序地扑救森林火灾,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概述
我镇森林面积11441亩,树种多以柏树为主,植被茂密,易发生火灾季节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二、组织机构
镇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
三、机构职责及后勤保障
(一)镇森林防火办公室职责
1、镇森林防火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袁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谭竹,负责防火指挥部防火信息的接收,对防火信息按上级要求做到及时通知、传达、记录,对下属村级发生的火警、火情、火灾报警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镇防火指挥部主要负责人。
2、当接到火情报告后,迅速发出集结号令(集结号令为连续长铃声),通知打火所有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着打火服,携带打火把、砍刀等扑火器材在镇政府院内集结待命。
3、做好对参加打火人员的出勤记录。
4、组织后勤组人员根据前方指挥员命令,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现场指挥长职责
1、第一时间赶到火场现场,向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
2、根据火场情况确定最佳扑火方案。
3、调动部署进入火场的全部扑火力量,进行科学扑救。
4、根据火场情况决定,请求增援。
5、山火扑灭后,决定留守人员和留守时间。
6、负责与区防火指挥部联系。
(三)镇应急分队职责
镇政府组建由6名人员组成的专业应急分队。
1、服从镇防火指挥部下达扑火的命令,当接到镇防火指挥部的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镇政府院内待命。
2、服从现场指挥长的调遣,第一时间赶到火场,积极参加扑救工作。
3、负责本镇的防火宣传和巡山工作。
4、协助查处非法野外用火和非法炼山工作。
(四)镇机关应急队职责
镇政府组建由镇机关干部和林站工作人员组成的镇机关应急队,编成3个分队。
1、服从防火指挥部下达的命令,接到镇防火指挥部的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镇政府集中待命。
2、服从现场指挥长的调遣,按时赶到火场,积极参加扑救工作。
3、根据现场指挥长的部署,按规定时间和指定的地点留守余火。
4、负责本片区的防火宣传和巡山工作。
(五)各个村半专业应急分队职责
1、服从镇防火指挥部下达扑火的命令,当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和指定的地点集中待命。
2、服从现场指挥长的调遣,按时赶到火场,积极参加扑救工作。
3、根据现场指挥长的部署,按规定时间和指定的地点留守余火。
(六)后勤保障组职责
1、负责饮水、食品等物资供应。
2、组织调配好车辆运输扑火人员和物资。
3、根据现场指挥长的命令,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集中。
4、根据现场指挥长的要求,做好扑火工具的供应。
四、火情报告及接警程序与火场迹地管理与调查
(一)火情报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内各防火责任单位24小时昼夜值班和巡查,发现火情必须立即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2、各村护林员在巡逻、看守中发现火情必须及时报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
3、镇指挥部值班室接警时,认真填写《火情登记簿》,内容有:报警单位、报警人、报警时间、起火地点、火情种类等。
4、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向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及值班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指示进行调度、上报。
(二)火场迹地管理和火场调查
1、迹地管理:发生山火的村,要安排足够的人员监守火场,消灭余火。留守人数由现场指挥按其迹地面积和气候条件的需要确定,主要任务是清理余火,待余火彻底清除后继续监守3小时以上,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的情况下方可撤离。
2、火场调查和案件查处:火场调查和案件查处,配合镇林业站、区森林公安实事求是地进行现场勘查,查找火因,对肇事者进行处理,并将全部材料整理入档。
五、应急措施
火灾扑救。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镇指挥部要迅速组织扑火队伍进行科学扑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装齐备、组织有序、指挥有力、扑救科学,确保人员和其他财产的安全,打早、打小、减少损失。
1、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向镇指挥部及驻村领导报告,同时,办公室人员分工负责通知司机、专业应急分队和镇机关应急队立即赶回镇政府集合待命。
2、镇指挥部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回镇政府组织指挥扑救工作,司机回镇政府后,立即准备车辆在镇政府内待命,分管领导和驻村领导回镇政府后第一时间出发赶赴火灾现场,了解火情,及时向指挥部主要领导汇报火情。同时,分管领导向区防火办报告情况。
3、如一般的火警,可以组织力量扑灭时,专业应急队和机关应急队不编队立即一起出发,及时赶到火场进行扑救。
4、如火势较大,一时无法扑灭时,专业应急队和机关应急队立即赶到火场,按照指挥长的命令,按编队到达火场,控制火势的蔓延。同时指挥镇防火办公室通知各村集合半专业队伍及时赶往火场参加扑救,并请求区森林消防队伍的支援。
5、扑火人员必须带齐装备集合,专业应急队人员接通知后30分钟内赶回镇政府集合,机关应急队人员接通知后,在镇政府院内10分钟内集合,下村的30分钟内赶回镇政府集合。各村半专业队人员接通知后1个小时内赶到镇政府集合待命。如有特殊情况,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
6、扑火人员要注意安全,服从指挥,不得贻误战机,不得临阵脱逃,不得擅自主张实施扑救。
7、后勤保障人员要实际到位,认真做好打火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时把饭菜、水等物资送到扑救现场,同时注意自身安全,不得脱岗。
8、山火扑灭后,火场指挥应安排好人员守好余火,避免复燃。各扑火分队接到撤退的命令后,队长负责集合队伍,清点人数,并向指挥长报告在岗的扑火队员撤队。
六、加强值班巡逻,防患于未然
各村、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对火灾易发地区,要采取巡回、滚动式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如可采取口头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群众开展宣教,使防火意识深入人心。对火灾肇事轻微者,在进行处罚的同时,还要督促其打更巡回宣传,不得少于三天。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拘留并追究刑事责任。
七、严格火灾报告制度,统一调度
各村、各单位要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将护林防火情况报告镇政府,不得虚报、瞒报、漏报。一旦发生火警,各村、各单位要迅速行动,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同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一方面现场指挥,就近组织人员开展扑救;一方面了解火情,再次向政府报告。由镇带班领导视火情向上报告和统一调度人员。严禁贻误战机,切实履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镇防火办:8568070)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