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府办发〔2017〕4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遂宁市安居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遂宁市安居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4﹞2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289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考核认定与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农业〔2014〕61号)、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6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农业函〔2016〕4号)及《遂宁市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实施方案》(遂府办函〔2016〕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保障农产品质量、维护公众健康为目标,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增强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强化执法监督,构建农产品从田间到市场的全程监控体系,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总体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积极履行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职能,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监管,大力发展“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积极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建成“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农产品优质、安全。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健全乡镇监管机构和村级监管队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网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执法到位、服务有效。区、乡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落实岗位人员和工作职责,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将监管任务细化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分责全覆盖、知责全落实、履责全方位、问责全过程”的责任体系。
三、目标任务
到2017年10月底通过省级验收,完成创建。
(一)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部门有机构、监管到田块、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工作机制。
(二)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区域内生产的蔬菜、水果、茶叶中禁用农药、畜产品中的“瘦肉精”、生鲜乳中的“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水产品中的“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违禁药物的检测合格率均达到100%。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农业标准集成转化符合生产实际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白纸等,到户率100%;种养殖技术规程在主要基地上墙公布;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合组织等农产品生产单位生产记录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100%。
(五)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和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配备达100%。
(六)继续贯彻实施《关于加快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的意见》(遂安府发〔2015〕21号)文件精神,建立“三品一标”认证登记、标志使用等奖励补助机制,累计完成“三品一标”认证93个;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标识上市,支持在市级城市设立专销店,加强证后监管。
(七)主要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环境(土壤、灌溉水、空气)质量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条件要求。
(八)全区21个乡镇及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建立速测室,配备农残快速检测仪,自律性农场快速检测率达到100%;区级农产品抽检率达到96%。
(九)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率达到100%,初级农产品安全生产环节监管率达到100%,产地准出制度实行率达到80%以上。
(十)农产品流通环节、加工环节监管率达到100%,市场准入制实行率达到80%。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监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能力建设,农业局内设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配备专兼职监管人员,落实岗位职责、工作经费、交通工具等保障措施,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品一标” 认证组织及证后监管、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推广培训、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和指导各乡镇开展业务工作的职责。
(二)强化基层农业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职能职责。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配齐2台快速检测仪;配备2名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其中专兼职监管员1 名、检测员1 名),主要负责服务区域内的日常巡查、产地产品速测、安全知识宣传,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指导开具产地准出证明等工作。各村(社区)配备1 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兼职协管员,主要配合各乡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宣传及信息传递等工作。
通过增挂牌子、定岗定编、经费保障、完善条件、考核管理等措施,真正实现区、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职能、人员、经费、手段、服务”五到位,明确三级监管服务机构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做到工作措施有力、监督管理有效。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建设,做好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一是依托区内“众友农资有限公司”、“灵鑫农资有限公司”等大力推行农资连锁经营,创新农资配送方式;建立全区农资经营单位信息数据库;建立农资售前审查、登记和备案制度;建立农资经营信用等级监管、诚信经营、质量追溯和承诺书上墙公示等制度;实行农资购买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和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制定并严格实施控制初级农产品农药、兽药滥用和残留超标的措施,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剂的行为,常态化地开展农资综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二是禁止向产地排放废水、废物、废气等有害物质,引导生产者及时清除农田农用残膜及其他投入品包装,加强产地环境检查,净化产地环境。启动区域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和监管工作,做好农产品产地划分和种养结构的调整,合理安全利用废弃物,大力发展循环农业。
(四)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
1.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一是以蔬菜、水果、水产和畜禽等主导产业为重点,结合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加快建设标准化蔬菜基地、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玉米、花生)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机产品核心示范园等,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改善农产品生产条件。二是围绕优势主导产业,积极推广“企业+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运作模式,不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向纵深发展。
2.完善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制定主要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使农产品生产和质量标准有标可行。制定“塘河”沙田柚、“五二四”红苕、“尝乐”黄金梨等生产技术规程区域性地方标准,不断完善产品标准体系。将标准生产技术规程集成转化为简单实用的操作图纸或明白纸,并在村务公开栏张帖公示和向农户发放,主要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90%以上。
3.大力开展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畜禽、水产健康养殖、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
4.加强市场经营主体培育,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和管理水平,通过政策扶持、技术服务等方式,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五)培育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一是制定“三品一标”品牌暨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规划和激励措施。创建期内申报“塘河”沙田柚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安居地标产品达到3个;申报绿色食品2个以上,产品达到23个以上,绿色食品面积达到30万亩以上;有机产品新增2个,种植面积增加400亩,全区累计达到5500亩的规模。二是强化“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监督检查,落实获证单位内部质量安全控制责任,规范用标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品牌农业的公信力。三是大力支持企业和专合组织申报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和国家专利产品等,构建我区农产品品牌体系。
(六)加强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构成产、供、销一条龙检测服务机制,实行从生产到市场的全过程质量监控,杜绝农残超标的农产品进入百姓餐桌。
1.构建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为中心、乡镇检测室为支撑、生产基地检测点为基础的三级农产品质量监测网络体系。监测覆盖主要生产基地、企业(园区)、专合组织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类别涵盖蔬菜、水果、粮油、畜禽、水产等主导产业。
2.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配齐检测仪器设备和取样必备交通工具,配齐检测人员,取得计量和资质“双认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常态化检验检测,对不合格产品,及时移交农业执法机构或相关部门处理。在各乡镇建立农产品农残速测室,配备1 名专兼职检测人员,负责对本辖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开展质量抽检,年度抽检不少于20批次,每批次样品不少于10个;支持农业生产企业(园区)、专合组织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开展农产品自检工作。
3.将全区“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和21个乡镇全部纳入监测范围,每季度监督抽检农产品至少1次,确保“三品一标”农残监测合格率达到98%,其他农产品农残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
(七)推行产地准出、质量追溯和市场准入。
1.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要求,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经营主体,统一记录格式,规范建立生产记录档案;记录使用的农药品种、浓度、安全间隔期、产品上市渠道等。加强对档案记录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据可查。
2.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与省追溯平台无缝对接,农产品过程追溯产品达到20个。
3.督促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业大户开展好基地自检,并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出证明。
4.大力推进“超市+基地”、“农贸市场+基地”等农产品供应链模式。继续加强安居生态农产品体验店建设。督促大型超市、农贸市场检查产地准出证明和设立农残快速检测室,开展准入检测,实行农产品市场的准入。
(八)建立健全落实监管制度。按照“一图二书三员四定”要求,建立区、乡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一图”指建立区、乡镇农业生产基地(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区域分布图;“两书”指区与乡镇、乡镇与村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乡镇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三员”指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级监管员、村级协管员和企业(合作社)信息员;“四定”指定区域、定任务、定要求、定考核,明确每个监管员、协管员的监管区域、工作任务、标准要求、考核目标,做到每个基地都要有明确的监管、协管责任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安居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快速反应能力,有效处置突发事故和事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的处置能力。完善监测预警、舆情监控、举报奖励和定期通报等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九)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健全农业执法体系: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配备8 名以上专职执法人员、1 套取证设备、1 辆农业执法专用车辆。建立联动机制:建立农业与食药、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过程开展定期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加强抽检:定期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农产品和违法经营使用农业投入品、非法添加物以及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三品一标”标志标识等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重大案件查处率100%。督促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树立诚信意识,完善自律机制。规范发布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黑名单”,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形成“诚信受益,失信受制”的良好氛围。
五、创建时间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8月至10月)。召开创建“安居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成立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11月10日前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局)。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12月上旬至2017年6月上旬)。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建设,落实监管机构、专兼职人员、办公场地、仪器设备;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人员培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推进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三品”认证、生产组织化、销售品牌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和承诺机制;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监督抽查、日常巡查与质量监测,农产品产地环境与农业投入品监督执法检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他工作。
(三)自查阶段(2017年6月中旬至2017年8月中旬)。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以及农产品生产企业(专合组织)对照实施方案内容,组织自查自纠,汇总归档创建材料,区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面检查。
(四)申请验收阶段(2017年8月下旬至2017年10月底)。对照创建要求,查漏补缺,全面完成创建任务,完成创建总结,申请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创建成功,成立以副区长为组长、农业局局长为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和各镇乡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督导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业局,由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领导和农安、兽医兽药股、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生产、植保、土肥等股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创建工作相关具体工作事宜。
各相关部门、各镇乡设立相应的创建机构,确定专人负责辖区内创建工作具体事宜。
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按照“政府总揽、部门包干、突出职能、协调兼顾、服从大局”的原则,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职责
(二)明确智能职责。根据创建工作要求,结合相关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政府总揽、部门包干、突出职能、协调兼顾、服从大局”的原则,履行职能职责,推进创建工作。
农业局:负责制定创建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财政局:负责筹集、落实创建经费。
发改局: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食药监局:负责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集体用餐单位等团体消费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及应急处置。以及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健全质量安全制度,建立检测机构,搞好索证、检测、建档、质量安全承诺诚信、追溯、不合格产品销毁等工作。
工商局:负责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农资打假、案件查处。
质监局:负责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加工环节监督检查;协助农业、工商等部门开展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案件查处。
环保局:负责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定位监测和农产品基地污染事故查处与污染修复工作。
商务局:规划建立鲜活农产品市场和超市直销点;引导并推广“农超对接”“农校对接”方式,鼓励集团消费单位与生产基地或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
安监局:负责农业危化品(农药)经营情况备案登记和日常监管及事故查处。
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高毒高残农药、违禁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危害农产品安全的犯罪活动;维护农产品安全重大事故现场秩序,配合调查农产品安全重大事故;依法查处阻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乡镇创建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负责本乡镇农产品生产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负责本乡镇农业标准化生产、生产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编码、产地准出、产销对接;负责本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协助查处本乡镇农业环境污染、农业投入品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相关制度,配备人员,落实标准化基地,建立生产档案;制作地块图并编号,建立健全从田间生产、收获、包装、运输、分装、销售等环节的记录和编码体系,形成企业内部各环节之间的信息链接;建设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实现利用产品包装上的追溯信息查询,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
(三)强化制度建设。
1.落实“五项制度”:《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生产记录档案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2.建立“五项记录台帐”:《农产品生产记录台帐》《农资产品购买台帐》《农产品购销台帐》《农产品定性检验检测记录台帐》和《农产品产地准出卡》。
3.落实“三个责任书”:《农产品安全生产责任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检验检测人员承诺书》。
4.建立会商联谊、信息共享制度,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形成合力,有效推进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5.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及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辖地管理负责,部门各履其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四)保障资金投入。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监管服务体系建设、追溯管理系统建设和新型农业投入品推广应用、农业标准培训转化实施、检验检测、品牌打造和综合执法等工作,保证创建工作按期按目标完成。
(五)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通过公益广告、张贴标语、召开会议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面。广泛宣传监管示范区创建的重大意义及创建要求、创建举措、创建成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营造全社会讲科学、重安全、强监管的社会氛围。
(六)严格考核管理。各创建成员单位实行工作无缝对接,形成合力,确保创建成功。区政府将创建工作列为部门和镇乡单项目标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实行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个人实行处罚直至问责。
附件:安居区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考核认定标准及责任单位分工表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