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市监函〔2024〕175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24年遂宁市安居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贺灵珠,联系电话:18428079831
联系邮箱:9390247438@qq.com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4日
2024年遂宁市安居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促进行业以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专利转化运用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日常监管,维护行业秩序
(一)加大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力度。继续扎实开展《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加强重点条文解读,确保各项政策法规落地落实。 (二)利用信息手段强化源头治理。专利、商标代理机构服务信息公示力度,及早发现不规范经营行为苗头。推动非正常专利申请预评估系统上线运行,从源头降低非正常专利申请数量,提高我区专利申请质量。
(三)扎实开展代理机构随机抽查。持续推动专利、商标代理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比例,依法、审慎、准确判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及时处理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对违法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
(四)强化信用评价结果有效运用。根据荣誉奖励、社会贡献、不规范经营行为、经营异常情况、行业惩戒等信息,对代理机构、代理师实施信用计分评级。加强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C、D等级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并进行公示。强化信用监管数据共享,对失信主体在财政性资金项目申请、有关激励奖励措施、评优评先等方面从严审批,并依法从严监管。
二、深化专项整治,规范代理行为
(一)持续整治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整治要求,指导相关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及时撤回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组织相关代理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对有异议的案件按规定申诉。重点打击通过设立关联公司、冒用身份信息专门编造专利的团伙型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加强与公安、税务等部门协作配合,严查通过非正常专利申请骗取政府奖励补贴、偷逃税款等行为。对于代理量大、反复代理、撤回后再次提交、代理涉外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机构予以重点监管,情节严重或明显恶意的,依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及时报送省市场监管局处理。
(二)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办理省局交办案件。重点打击无资质机构采取分散提交、分环节代理、通过有资质机构提交等方式规避监管的违法行为,从严认定违法所得,加大处罚力度,并对出租、出借专利代理资质的机构严格实施“双处罚”。对专利代理机构不以机构名义提交申请的行为,将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
(三)持续打击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代理恶意“撤三”、抢注囤积、注册重大不良影响商标、恶意制造同日申请等行为的排查监控,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从严查处。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督促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完善备案信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恶意申请筛查机制,不断提升合法规范经营意识。
(四)综合治理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行为。加强专利快速预审、优先审查等优惠政策宣传力度,防范代理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声称有内部快速授权渠道等方式谋取不法利益。加大对网络平台上冒用官方名称、标识等招揽业务行为线索摸排,严厉打击在搜索引擎等网络平台上冒用官方名称、标识等招揽业务行为,对违规代理机构采取行政指导、约谈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及时督导相关网络平台删除链接、健全内部筛查管理制度、主动规范展示内容。
三、推动多方共治,提高治理成效
(一)强化政府监管。召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监管工作会,指导代理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协同监管与政策联动,联合查处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存在的广告违法、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加强与审查部门、相关政策制定部门协同联动,推进有关部门优化相关政策、指标,避免将各类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政策与专利、商标数量简单挂钩。加强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合作,开展跨区域专利代理案件协查及非正常专利申请协助整改。积极参与省局组织的跨区域联合监管。
(二)加强行业自律。指导建立知识产权代理协会,积极发挥协会作用,持续指导完善行业自律规范和服务标准,对会员实施考核和惩戒,及时向社会公布惩戒情况。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线索调查、暗访和协查办案,做好舆情应对,参与纠纷调解,加快形成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管束双向合力。
(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持续畅通政务服务网、单位官网、12315平台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信用信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规定。
(四)提升机构自治水平。推进代理机构进阶式培训,培育一批专业能力强、信誉良好的服务机构。支持代理机构积极参与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引导代理机构使用XML格式文件提交各类申请文件,不断提升代理信息化水平。
我局将持续加强对辖区内代理监管工作的督导,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宣传引导,确保监管成效。行动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送至局知识产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