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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公开】社区矫正对象奖惩情况

来源: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7-05 10: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1.社区矫正对象黄某军(人员编号510904202104****)因不假外出于2022年3月11日被警告一次。

2.社区矫正对象龙某林(人员编号510904202102****)因遵守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表现较好且积分累计达到30分以上,给予表扬一次。

3.社区矫正对象熊某(人员编号510904202110****)因未按规定电话汇报被训诫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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