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期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9日
区人民政府四届5次常务会议纪要
时 间:2016年12月14日(星期三)下午3∶00
地 点:综合会议室
主 持:管 昭
出 席:黄 健 冷强军 聂 洪 曾 勇 潘 昀
舒玉明 朱中卫 聂 鹏
特邀领导:张 雷 杨成林 蒋文武 邹 斌 周胜勇
列 席:向 阳 郭超群 顾 震 冷 俊 邓时高
任发源 冉光培 陈立新 刘冬梅 饶 凡
李国玉 姚 明 方永学 李 建 杨 林
肖 灏 曾凡兵 米光华 曾凉雄 孙 勇
王 颖 邓远学 陈建康 唐 冲 周智勇
罗 冰 杨建勇 何成昆 杨 光 奉光勇
何 琴 陈小红 李 涛 张 萌 薛 朔
王东兴 邹宗斌 唐良友 雷西林 卓先勇
龙海凡 杨 勇 胡 波 李建军 余 静
喻华国 蔡发成 王 亮 王家林 余 雷
邱 杰 何 碧 甄永国 文尤东 王育辉
杨 龙 蒋 军 许 森 刘谋春 王 刚
徐 亮 王海燕 李 海 唐道军 唐 诚
刘任明 陈 勇 黎祥和
特邀人员:区人大代表 刘燕梅 简道富
区政府工作监督员 杨 健 张仁国
区政协委员 张 兰 邓华军
议定事项:
一、学习《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社会风险评估的重大意义,加强对《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学习,明确评估范围,规范评估程序,抓好评估工作,运用好评估结果。
二、审议《安居区区级部门(单位)责任清单》
会议原则同意区委编办起草的《安居区区级部门(单位)责任清单》。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认真对责任清单修订完善,区法制办、区委编办要严格把关,对成熟的责任清单分批向社会公布。各部门要对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内容,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三、审议《遂宁市安居区加快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方案》《遂宁市安居区电子商务发展奖励扶持办法》
会议原则同意区商务局起草的《遂宁市安居区加快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方案》《遂宁市安居区电子商务发展奖励扶持办法》,由区商务局根据与会人员的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后,按程序发文实施。
会议要求,相关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履职尽责,提前谋划,将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落到实处;区商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要对扶持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把关,加强对扶持资金的监管,做实痕迹管理,确保扶持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审议《遂宁市安居区2017年发展楼宇经济推动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扶持办法》
会议原则同意区商务局起草的《遂宁市安居区2017年发展楼宇经济推动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扶持办法》,由区商务局根据与会人员意见修改完善,区法制办审核把关后,按程序发文实施。
会议要求,区商务局要严格使用和监管扶持资金,加强对该办法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做好预期效果评估,为该办法的拓展实施提供决策依据。
五、审议《遂宁市安居区2016年财政投资评审项目表(107-119号)》
会议原则通过《遂宁市安居区2016年财政投资评审项目表(107-119号)》。
会议要求,各项目业主单位要本着“节约财政资金、保证工程质量”的原则,提高工程设计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要注意送审资料的准确性,对财评审减率较高的项目要倒查预算单位。区财评中心要对评审后的项目进行评估,对审减率较高的项目要重点盯对,加大评审力度。
六、审议《遂宁市安居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及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目标责任书》《2016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考核责任书》
会议原则同意区国资委起草的《遂宁市安居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及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由区国资委根据与会人员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文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区国资委起草的《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目标责任书》《2016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考核责任书》,由区国资委根据与会人员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进行签定。
七、审议《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制度(试行)》
会议原则同意区法制办起草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制度(试行)》,由区法制办根据与会人员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文实施。
会议强调,依法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是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接受监督的重要形式和内容,是政府的法定义务和职责所在。区政府各组成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明确报告范围和程序,及时、准确地做好报告工作。
八、审议《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建管养运安”协调发展的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区交运局起草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建管养运安”协调发展的意见》,由区交运局根据与会人员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文实施。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乡镇要按照交通运输规划全域化、建设标准化、质量责任化、养护区域化、执法常态化、运营一体化、安全规范化“七化”要求,抓好对该意见的落实和执行;区交运局要加强对该意见的解读,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确保全区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安全工作协调发展,取得良好成效。
九、审议《遂宁市安居区区本级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会议原则同意区财政局起草的《遂宁市安居区区本级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由区财政局根据与会人员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严格按照审定后的方案执行预算调整。
会议要求,区财政局要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要对明年财政收支进行精细安排,做实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十、研究机保改革相关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区社保局起草的《关于老机保个人账户养老保险费退还有关问题的处理建议》。
会议要求,退还方式采取以参保单位为退还对象,区社保局将退还金额拨付到各参保单位,由单位退还到职工本人。对在原老机保试点期间,部分乡镇及部门代扣了职工个人账户养老金,但未上缴到区机保局账户的,由原单位负责退还本金和利息。区财政局将资金差口纳入明年财政预算,区人社局加强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各单位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
十一、研究职业年金相关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区社保局起草的《遂宁市安居区职业年金账户管理建议》。
会议要求,职业年金账户管理方式以财政拨款性质确定,全额拨款单位采取记账方式,非全额拨款单位采取实账方式。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要测算好2017年度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职工因退休、调出、辞职、死亡等原因,需要做实的职业年金所需本金和利息,做好相关的预算和资金统筹工作。
十二、研究人事任免相关事宜
略。
十三、研究行政处分相关事宜
略。
发送范围: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府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