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3-5141612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安居区石洞镇人民政府
  • 文       号:遂安石府发〔2023〕3号
  • 成文日期: 2023-01-04
  • 发布日期: 2023-01-04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安居区石洞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04 10: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石府发〔20233

 

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人民政府

202314日 



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遂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遂宁市安居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扎实做好我镇烟花禁燃禁放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着力提高我镇生态文明水平,增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建设安逸安居提供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负责、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的原则,层层落实镇、村(社区)责任,压紧压实职能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实施统筹调度,强化协作配合,广泛宣传引导,形成联动工作合力和良好社会氛围,坚决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出现安全事故、重度污染天气。

三、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

  长:           镇党委书记

            吴         镇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张海涛      武装部长、副镇长

            邓         宣传统战委员

  员:           生态环境办主任

             刘明辉      综合执法办主任

                      应急管理办主任

             易友军      东禅派出所所长

                      杨家坝村党总支书记

             赵庆贵      谭家坝村党总支书记

             唐治理      老庙村党总支书记           

            冯         石富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经发办,杨洋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二)职责分工

在组长龙科和吴棵同志的统一部署安排下,副组长蒋礼同志负责场镇规划区内禁燃禁放统筹工作,成员杨洋协助。张海涛同志负责巡逻劝导工作,成员刘明辉、易友军、东禅市场监管所有关同志协助。邓杨同志负责禁燃禁放的政策宣传、氛围营造工作,成员莫驹协助。场镇规划区内石富社区主任,杨家坝、谭家坝、老庙村村书记具体统筹村社区干部负责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四、禁放区域划分

石洞镇场镇规划区包括:石富社区、杨家坝1社、谭家坝1社、老庙村1社等场镇规划区范围集中区域。

五、时间节点安排

根据市政府通告要求,我镇场镇规划区范围内全年全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中重点时段:农历年初一至正月十六(2023112日至26日)

六、阶段安排

(一)及时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我镇有关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安排,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通告》规定,科普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危害和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营造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让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的认识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公众主动采取环保健康、文明生态的方式欢庆佳节。

(二)强化专项整治。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各环节、各网点、各企业(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依法依规规范处置。紧盯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高密度、高频次开展巡察执法,对发现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要第一时间出警执法、严肃处置、公开曝光。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巩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销售行业布局,全时段禁放区内,镇直相关部门不再新审批烟花爆竹销售许可,销售许可尚未到期的,不再延续办理,逐步引导退出;对全时段禁放区外的销售网点,要加强宣传,依法引导其规范经营,逐步减少存量销量。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场镇规划区域内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积极安排禁燃禁放工作,建立包保责任制度,镇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时督导,检查。层层抓落实,打通禁燃禁放工作“最后一米”。

(二)加强宣传造势。利用广播系统不间断播放禁燃禁放通告,场镇规划区域内的杨家坝、谭家坝、老庙村及石富社区要设置固定宣传点,利用流动宣传车,深入每家每户宣传禁燃禁放规定,张贴禁燃禁放通告,务必在春节来临之前做到广泛宣传,应传尽传。

(三)严格落实问责。对责任不严、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村社区,造成被市区点名通报、出现明显空气质量污染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现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纪委介入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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