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现将我局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如下:
附件: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内容
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7日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 | 被处罚人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被处罚人代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1 | 遂安卫医罚[2024]8号 | 四川极致美尔雅口腔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翰林尚品二期2号楼124铺、遂宁市安居区兴业路220号 | 钟*清 | 91510904****W87X5K | 安排执业助理医师钟*霖在极致美尔雅口腔安居大道诊所单独执业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 警告;罚款26000元整 | 2024.4.7 |
被处罚人代码是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证号、居民身份证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