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
禁烧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促进资源利用,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市区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止向河道、沟渠抛弃秸秆,确保“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确保在生态环境部遥感卫星检测通报中无火点,确保不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确保全天候、全领域不被上级督查通报。
二、工作重点
(一)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网络、宣传车等载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多层次、多角度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贴近生活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露天焚烧秸秆的法律责任,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农民的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秸秆综合利用。考虑到农户对秸秆的需求性以及很难做到无害化处置秸秆,镇生态环境办会同村(社区)一道组织动员村民将秸秆清运至鹏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进行处置,镇政府将按照每吨160元的标准补助各村。相关村(社区)要提前掌握情况,对涉及的群众做好清运宣传和堆放点选择工作(堆放点要靠近道路边,要让农户将秸秆转运到堆放处)。
(三)强化巡逻防控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全时段禁烧秸秆。重点巡查时段分为夏季与秋季两个时段,夏季为4月1日至6月30日,秋季为8月1日至10月31日。在高发期由各挂片领导、驻村干部分片进行巡逻(结合当天值班安排),同时进行广播宣传,要加强主要干线及遂资眉高速白马境内沿线的巡逻。巡逻人员发现有焚烧秸秆问题,除做好记录外,还要第一时间通知所属村,村要立即安排社长到现场对燃烧点进行灭火,村干部接通知后10分钟内要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巡逻车辆据实报销每天300元的租车费。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陈鹏、镇长李缙荣为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副组长,镇级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发挥好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确保工作有效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生态环境办,由龚跃辉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巡查监管。各挂片领导和驻村干部要负责督促各村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和上述村秸秆转运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各值班领导要带领值班人员每天早上8:30和16:30出发到上述村和遂资眉高速沿线开展巡逻和宣传工作。
(三)严格考核奖惩。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办公室切实加大对重点区域巡回检查力度,凡各村责任区内发生一起秸秆燃烧,被镇督查通报处责任村常职干部目标绩效100元/次,扣减村办公经费1000元/次,并扣村0.1分/次;被区级督查通报处责任村常职干部目标绩效200元/次,扣减村办公经费2000元/次,并扣村0.5分/次;被市级督查通报处责任村常职干部目标绩效400元/次,扣减村办公经费4000元/次,并扣村1分/次;被省级督查通报处责任村常职干部目标绩效1000元/次,扣减村办公经费6000元/次,并扣村2分/次。同时设禁烧目标奖,环保办在禁烧期每周通报,年底汇总,对排名前5名的村予以奖励,其中第1-5名分别奖励1万元、0.8万元、0.6万元、0.4万元、0.2万元工作经费。
(四)落实工作经费。镇财政本级预算已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和工作顺利开展。
该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4月20日。
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