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下达完成进度
截至2023年5月15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资金69449.71万元,已分配69449.71万元,分配进度为100%。
二、直达资金安排情况
(一)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截至2023年5月15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共计40379.43万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1719.1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787.09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351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8766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7631.8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771.1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4582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106.62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1059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390.8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935.38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29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165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223.01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562.45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截至2023年5月15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共计26596万元,其中: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6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6972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955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
截至2023年5月15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60.49万元,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四)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
截至2023年5月15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213.79万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资金2183.05万元,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30.74万元。
三、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3年5月15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资金实现支出32397.12万元,支出进度为46.6%。
(一)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方面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实现支出9738.82万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804.07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1648.77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46.54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278.82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2.48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667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37.35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840.21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390.8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593.78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29万元。
(二)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方面
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2213.79万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2183.05万元,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30.74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方面
专项转移支付实现支出227.51万元,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27.51万元。
(四)
一般性转移支付方面
一般性转移支付实现支出20216.99万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6972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44.99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快资金分配和拨付,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同时,加强与相关预算单位沟通协调,严格按照上级财政相关政策规定,加快直达资金的下达、拨付进度。
二是压实直达资金项目推进单位责任,在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后迅速组织实施并按合同约定拨付,确保项目尽快实施达到资金拨付进度。
三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强化预算约束,严把支出关口,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牢牢守住“三保”底线,严格落实财政专户管理制度,确保“三保”资金按时拨付。根据直达资金分配、拨付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资金拨付、核算对账、台账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挥资金效益。
四是动态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通过动态收回部门实有账户财政存量资金、在今年底收回全部2022年前上级财政预算指标和本级预算指标,将暂不急需使用的指标用于支付直达资金项目支出。